据三农法制调研中心了解,农业农村部在安徽小岗村召开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暨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自觉树立和践行“三农”工作的大历史观,准确把握农村改革的历史逻辑和历史方位,系统谋划推动新发展阶段农村改革,健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会议指出,“三农”工作重心已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务必用好农村改革这个法宝,清除制约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务必坚持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新发展阶段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三者不动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两个“三权分置”改革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多变。
会议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不断创新乡村振兴体制机制。着眼于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体制机制,提高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能力,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大覆盖范围、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支持。着眼于农村现代化,加快构建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一体规划机制、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机制。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构建乡村振兴要素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保障乡村振兴合理用地需求,拓展乡村振兴资金渠道。着眼于激发农村内生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把握好确权、赋权、活权关键环节,进一步明晰各类资产的产权归属,丰富产权权能,促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更好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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