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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4-14 来源: 作者: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委1号文件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202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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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021年贵州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总体要求,狠抓农资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水平,为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特别是稳定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秩序向好。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问题突出区域:对近年来在国家、省级、市级抽查中暴露问题较多、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检查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假劣农资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区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农资下乡“忽悠团”、上门推销式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市场、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严查游商游贩兜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禁用(停用)兽药的违法案件。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违法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经营、套用或冒用登记证、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违规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违法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人药兽用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违规添加中药、使用非法添加物、饲料经营店无证经营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环节

生产环节以黑作坊黑窝点为重点;销售环节以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和面向用户直接兜售等销售渠道为重点。

三、工作任务

(一)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要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3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迅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通过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多种途径,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夏粮丰收提供坚实基础。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隐性添加、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开展化学除草剂质量执法抽检。持续开展草甘膦、敌草快等化学除草剂质量执法抽检,执法抽检时,一要先检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立案查处,不得再抽检;二要查产品有关许可证明材料,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书等,不符合规定的,立案查处,不得再抽检;三要先确认产品,草甘膦、敌草快等产品抽检后,要向标称生产企业发函确认产品,如厂家回函称不是本企业生产的或逾期未回复,则立案查处,不得再抽检。如厂家回函确认,则可送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地址:贵阳市小河开发区金农路,0851-83761635)检测。计划执法抽检草甘膦、敌草快等化学除草剂样品80个,其中贵阳市12个、遵义市14个、六盘水市4个、安顺市10个、铜仁市6个、毕节市8个、黔南州8个、黔东南州10个、黔西南州8个。

(四)狠抓违法案件查处。加大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力度,2021年全省立案查办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案件1687件,其中贵阳市120件、遵义市383件、六盘水市60件、安顺市135件、铜仁市144件、毕节市204件、黔南州254件、黔东南州225件、黔西南州162件。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五)依法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目前,全省共有农药经营店6734个,农药经营小、散,部分农药店经营条件已不符合办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要加大农药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对农药经营店及其库房发现禁用农药的;12个月内被处罚两次的农药店;两次以上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的;各级农药管理或农业执法部门检查时关门两次以上,并经营假劣农药、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等违法情形可作为情节严重的查处对象,依法依规吊销一批违法情节严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促进农药经营市场规范有序。

(六)查处违规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宁要草,不要草甘膦”已成为贵州干净茶、干净菜、干净果的重要名片,今年继续开展茶园菜园果园违规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整治,全省计划查处茶园菜园果园违规使用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案件142件,其中贵阳市10件、遵义市32件、六盘水市6件、安顺市12件、铜仁市12件、毕节市18件、黔南州20件、黔东南州18件、黔西南州14件,巩固好贵州整治草甘膦成果,做好贵州干净茶、干净菜、干净果。

(七)提高农资监管能力。加快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等工作,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化、透明化。推进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许可审批、资格审查、评优奖励等全面挂钩。探索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主要农资产品电子追溯制度,有效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

(八)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多种渠道宣传农资打假行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打假维权知识和草甘膦等化学除草剂危害性知识,推广安全用药、绿色防控和以草治草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依托村“两委”、村民理事会、绿色防控第三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咨询培训、技术指导、普法宣传、维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安全用药培训等活动,引导农民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鼓励农民对假劣农资线索进行举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农资打假工作的积极性。

四、重点工作安排

(一)4–5月,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集中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

(三)4–11月,组织开展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

(四)4月,举办农资打假执法骨干培训班。

(五)4月–12月,指导各地开展农资打假工作,开展农资市场巡查检查。

(六)12月,开展农资打假考核和总结考评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推动党委政府将农资打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紧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将农资违法案件查处作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发挥好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工信、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农资打假协作部门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在春耕生产、秋冬种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督导指导,及时掌握辖区内进展情况。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高质量完成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考核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考核指标。持续做好农资打假统计与报送工作,认真核查报送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逻辑性。

(三)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解决好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农业农村发展大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104/t20210412_67774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