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的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印发《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年中药材产业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力推进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将围绕中药材种管收、储运服、产加销重点环节,全链条谋划,全要素推进,全方位服务,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供应链。突出最具龙江特色、最具影响力的优势道地药材种植,打造优势中药材种植基地,引建加工企业,培育中药材示范强县、示范强乡、示范强村,推行“中药材基地+加工”“中药材基地+流通”“中药材基地+文教康旅”“中药材基地+信息化”“中药材基地+乡村”发展模式,培育延伸型、体验型、智慧型和融合型中药材产业集群,推进中药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实现科技创新能力、高质量发展能力、市场影响力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能力“四个提高”。2021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力争达到350万亩,产量达到70万吨,年加工能力超过20万吨,产值达到1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40%、60%、34.6%。到2025年,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500万亩,产量达到110万吨,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产值达到210亿元,比2021年分别增长42.8%、57%、50%、50%。
一、强化种业创新,加快体系建设
以“资源保护、种质评价、品种创新”为重点,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加快优良新品种推广,提高道地药材种子种苗质量和供给能力。
(一)加强种质资源收集与评价。依托省道地野生药材种质资源研究中心,与国家现有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合作,全面开展道地药材野生种和栽培种优质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与评价工作,建立省级中药材种质资源数据库,构建种质资源信息系统。分六大区域建设区域种质资源保存圃,开展种质资源的保存和评价鉴定,创制优异种质,蓄积品种创新原动力。
(二)强化质量检测和标准制定。依托省内科研院校,启动建设1个省级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中心,完成资格认证。制定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验检测规程,提供中药材种子种苗基源、真实性、生活力、纯度、发芽率、水分、净度等检验检测服务,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研究制定防风、赤芍、黄芪、刺五加、苍术、柴胡等大宗中药材的种子种苗质量标准。
(三)开展新品种选育与繁育。依托省内科研院校,启动建设1个省级中药材科研育种中心和4个分中心,培养一批专业人才队伍,开展优质中药材种质创新与优势品种抚育和提纯复壮,道地药材品种选育与繁育工作。建设1-2个原种繁育基地和5个标准高、规模大、技术强的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规范化、产业化种子种苗繁育,从源头保证优质中药材生产。制定刺五加、关防风、五味子、板蓝根、赤芍、返魂草、金莲花、白鲜皮等道地优势药材的良种繁育操作技术规程,提高我省道地药材种子种苗质量和供给能力,促进中药材生产良种化建设。
二、强化基地建设,优化产业布局
以“科学种植、聚力发展、打造品牌”为重点,引导基地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实现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种植,全面提升中药材质量效益水平。
(四)建立道地药材生产保护区。根据全省道地药材6大产区布局,建立县级道地药材生产保护区和生产核心区,促进中药材生产向优势区域聚集,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开展刺五加、五味子、人参、防风、赤芍、黄芪等道地品种生产保护区建设,每个品种确定10个生产保护区,其中生产核心区5个。
(五)打造标准化生产基地。坚持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积极引导多元投资,强化龙头带动能力,推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和吸引省内企业、国内大型药企建设产地中药材种植基地。支持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强强联合,因地制宜,建设跨区域集中连片生产基地。加强基地设施建设,推广道地药材品种生态化种植和机械化生产。培育大庆、齐齐哈尔板蓝根、防风、柴胡,牡丹江刺五加、黄芪,哈尔滨黄精、西洋参、平贝,佳木斯五味子、紫苏,伊春平贝、人参、返魂草,鹤岗五味子、人参,鸡西紫苏、月见草,七台河黄芩,大兴安岭赤芍、金莲花、黄芪、防风等示范展示基地;重点打造依兰赤芍、清河五味子、铁力平贝等15个专品种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基地。
(六)建设中药材科技示范基地。在全省中药材主产区,建设5个中药材科技示范基地,坚持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道地品种展示、新品种试验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科普宣传。重点打造具有产业集聚力和示范带动力的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示范展示基地、标准化种植示范展示基地、科技培训基地,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强化绿色引领,推进持续发展
以“加大宣传、健全体系、推广示范”为重点,打造黑土龙药、绿色龙药、品质龙药、品牌龙药、健康龙药和安全龙药,实现安全、有效、稳定、可控的绿色持续发展。
(七)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方位宣传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效果和重要意义,提高生产者对绿色防控的认知度,树立绿色生产意识、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引导药农选择健康绿色环保的生产投入品,生产绿色安全、品质优良的中药材。支持绿色、有机中药材生产,鼓励订单种植,产销衔接,实现优质优价。
(八)推行绿色技术规程。依托省内科研院校和植保部门全面开展大宗道地药材病虫害种类调查、发生规律及绿色防控技术的研究,建立省中药材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大力开展中药材绿色防控药剂筛选试验,提出临时用药方案,推进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为促进我省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九)创建绿色样板基地。建立高标准的绿色防控示范样板,开展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组织编制《黑龙江中药材绿色防控技术手册》,完善绿色防控技术推广体系,提高技术推广工作效率,通过技术培训、技术普及和技术实操,提高绿色防控覆盖率,力促全省中药材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发展水平
以“科研创新、产业赋能、技术集成”为重点,强化创新驱动,产学研链结,提升中药材产业科技创新转化能力。
(十)完善专家智库建设。整合省内外中药材产业智库,成立黑龙江省中药材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和种业创新发展专家委员会,组建人参、刺五加、五味子等19个专业委员会。搭建产业发展科技驱动平台,发挥省中药材产业技术协同体系作用,完善运行机制和评价体系,开展专家和基地互通互动有效活动,全面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建立健全技术服务长效机制,在中药材种植管理关键节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不断提升中药材产业发展水平。
(十一)加强优质道地药材研究。依托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道地中药材生长发育特性、药效成分形成机制及其与环境条件的关联性研究,完善道地药材生产的基础理论,构建道地药材规范化、现代化、产业化生产技术体系。积极支持濒危药材的繁育研究,开展优质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和产地加工技术研究、新型中药饮片加工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研究成果。
(十二)加大专用农机研发力度。联合省内外农业机械研究院校和农机企业开展攻关,加大专用农机研发力度,研发一批适用于我省道地药材品种的播种(移栽)、田间管理、采收和药材加工专用机械。全面促进道地药材产业升级,鼓励生产企业在生产设备、生产技术上逐步向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转变。
(十三)推广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实施标准化栽培技术规程,规范关键环节生产技术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鼓励发展绿色、有机高品质中药材,提升道地化、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广板蓝根“大垄双行”、五味子“全光”栽培、黄芪“1+2”栽培、玉米套种防风、小麦套种柴胡等栽培模式,积极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等技术,提高规范化种植水平和药材品质。在全省道地中药材主产区择优选择20个种植基地规模大、条件好、引领示范能力强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围绕药用和药食两用的大宗药材,开展道地药材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坚持线上与线下、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相结合,培养县、乡、村级明白人和专业种药农民。
五、强化产地加工,延伸产业链条
以“产品拓展、产业延伸、价值提升”为重点,加强产地初深加工,研发“药食同源”产品和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利用,开发衍生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
(十四)提高产地加工能力。以发展道地药材为核心,推进中药材产地初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打造中药材加工企业聚集区,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鼓励中药材种植基地,通过新、改、扩建方式,加快建设完善初加工基础设施和引进成套设备。支持基础好、潜力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初加工企业改进技术装备,提高加工能力、效率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加快建设珍宝岛集团哈尔滨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在牡丹江、佳木斯、伊春、黑河、大兴安岭、齐齐哈尔等地,推进“1+N”产地初加工和仓储物流基地建设,以产地加工带动药材种植、以产地加工实现增值增收。多举措抓招商,培育黑河、绥芬河自贸片区进出口中药材加工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促进企业增值增效。
(十五)培育龙头企业。以引龙头、招大商、搞加工为总抓手,走产业化发展之路,推动发达地区资本、技术、市场等资源与我省中药材产业优势相结合,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培育现代中药材生产骨干企业。鼓励葵花药业、珍宝岛集团、哈尔滨康隆药业等全国百强企业,林宝药业、贵龙医药、哈尔滨中药四厂等省内规上企业自建中药材原料基地,并通过联基地、建基地、带基地,开展订单收购,建设定制药园等方式,推动现代中药材生产企业成为市场供应主体。支持企业升级改造,集中打造标准化初加工体系,开展趁鲜切制和精深加工,补齐加工环节短板,创建优势道地药材产业集群,优先扶持人参、刺五加、五味子等大宗药材初深加工尽快形成规模,做大做强做精地方优势产品。
(十六)推动延伸产品开发。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药企业、食品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协同创新,联合研发中药制剂产品、中药保健品、功能食品、药用护肤品、药用化妆品等新产品。开发人参、桔梗、黄精、黄芪、黄芩、刺五加、紫苏等集安全性、风味性及个性化于一体“药食同源”保健产品和功能食品。联合中国农科院哈兽研、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省农科院等科研单位及中国中药协会中兽药与饲料专业委员会在黑龙江行业机构,加强中兽药、饲料添加产品研发,拓展中药材应用领域,提高中药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中药材绿色循环经济。
六、强化品牌战略,打造龙药精品
以“打造品牌、突出精品、叫响市场”为重点,推进中药材品牌建设,扩大龙药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叫响“龙九味”品牌,打造“黑土龙药”靓丽名片。
(十七)加强品牌建设。突出道地特色和产品特性,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相衔接,继续开展“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村一药”产业布局,确定当地的“道地+绿色”主推品种,推进中药材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全力打造“龙九味”道地中药材品牌和林都北药、宁古塔芪、卜奎芪、红星平贝、杜蒙小蒿子防风、大兴安岭赤芍、依兰赤芍、庆安人参、清河五味子、大同板蓝根、海林刺五加、桦南紫苏、海伦月见草、阿城天问山黄精、宝清白鲜皮、呼玛金莲花等区域公共品牌。鼓励各地加快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中药材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不断提升“龙药”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名医好药”行动计划,开展“龙江好药”等品牌产品评选活动,认定一批高品质的“龙江好药”“龙江名药”中药材产品。通过中医药博览会、产销对接会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龙药”品牌,打造最具特色的地方名片,引领产业整体高质量发展。
七、强化渠道建设,做活市场流通
以“搭建平台、有序流通、高效营销”为重点,健全中药材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规范市场流通行为,为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十八)健全中药材流通体系。合理布局和建设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推动中药材集约加工与集中仓储,配套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引导产销双方无缝对接,推进中药材流通体系标准化、现代化发展,初步形成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销售一体化的现代物流体系。加快推进绥芬河、鸡西恒山区、勃利和中俄(黑河)中药材交易大市场等集散地市场和黑龙江(伊春)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有序推进牡丹江穆棱市中药材批发市场、大庆市大同区中药材(农特产品)产地交易批发市场、依兰县中药材仓储加工物流项目建设,复制苇河山特产品交易市场增加中药材经营资质的经验,在已经落实5个(尚志苇河山特产品市场、鸡西梨树山特产品大市场、伊春铁力小兴安岭农林北药批发市场、桦南县中药材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呼玛县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产地药材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牡丹江、齐齐哈尔、大庆市、大兴安岭、佳木斯等产地中药材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十九)建设智慧营销平台。积极发展中药材智能化产业布局,完善“龙药云”平台和全省中药材产业电子地图的开发,建设电子数据动态图谱,初步实现种植规范化、供销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服务智能化、质量可追溯的“互联网+种、管、销”的新型发展模式。加强“龙药云”智慧平台产销信息监测分析,指导中药材跨区有序流通,增强市场应对能力。联合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建立“中药材监管+中药材注册制+中药材质量大数据图谱+系统平台”,大力普及“龙药码”(一药、一地、一码),推动“龙药云+N专品种产业集群”供需直连平台建设及产业提升行动,发挥互联、共享、共建的优势,推动中药材供给侧升级,力争实现交易额5亿元以上,拉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联合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组织“中药源头在行动——走进大、小兴安岭”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线下参会”形式,通过“产品推介+基地观摩+现场展销”,推进大、小兴安岭林区寒地北药产品、基地、模式推介,促进产销对接。发挥自贸区和口岸优势,探索“基地+进口、加工+外贸”模式,打造采收、进口、批发、加工、仓储、网络平台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带,形成新型中药材产业集聚效应。
八、强化质量监管,促进良性发展
以“完善法规、协调联动、严格把控”为重点,强化中药材种子种苗、农资等投入品监管,维护农资市场流通秩序,加强生产过程管理,提升中药材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十)开展法制宣传。在“黑龙江中药材信息网”增设“政策法规”板块,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黑龙江省中医药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中药材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二十一)推动质量追溯。加强中药材有效成分分析化验、原药有害成分鉴定等影响中药材质量的检验检测,开展药食同源中药材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托珍宝岛集团第三方质量检测中心对全省地产中药材多品种多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定期公布我省中药材质量报告。利用“龙药云”中药材质量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开展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指导中药材生产经营主体,将产品检测结果、田间生产档案、企业内检等数据录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追溯大数据,力争在3年内覆盖全省中药材种植、收储、加工、流通和销售各环节,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二十二)构建监管体系。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药监局等部门制定《黑龙江省中药材新品种试验、登记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药材农药管理(临时)办法》和《中药材种子生产销售管理办法》,规范中药材新品种试验和登记程序,强化中药材种子种苗经营备案制度、农药登记制度,加强对中药材农药使用和销售的监控,加大药材种子种苗生产销售市场执法监督力度和中药材生产经营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04/t20210409_8160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