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我省将用3年时间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进行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这是记者从日前印发的《黑龙江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上了解到的。 此次专项整治包括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在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销售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黑窝点。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存在假冒、伪造生产许可证或产品批准文号的行为。 在经营环节,重点检查经营企业和诊疗机构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是否合规;是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GSP制度。清查假、劣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是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产品。在使用环节,建立健全水产养殖企业动态监管名录。落实用药减量行动。(记者张桂英)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dt/nydtsn/202104/t20210412_816089.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