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拥军书记:
我叫马如仙,朔州市平鲁区下面高乡下面高村村民,身份证号码140603196006254956,联系电话15296622653。
2010年我承包13.5456亩土地,经测评共283452棵杏树苗,平均高1.75米左右,因平鲁区华美奥崇升煤业有限公司采煤,导致我村近1700余亩承包地无法耕种,为此我从2013年至今多次向朔州市反映,后以公开信的方式向市、区主要领导、和两级自然资源局、信访、乡政府书记,曾经朔州市常务副长张韬,平鲁区马占文书记批示,但是至2021年3月16日依然无结果,是行政不作为,还是推诿扯皮,至今已八年不决?
2020年10月朔州市信访局杨局长承诺,牵头组织平鲁区相关单位针对我反映我村土地问落实,至今没有答复,破坏耕地原因,直接经济损失,亩数,地上附着物情况。平鲁区信访局徐局长“喊口号式”的解决,实际不解决,而自然资源局回复不切实际,虚假调查,真正的荒谬的回复,无视我的贴身利益,导致我春耕无望,有地不能种,走上漫长而又艰难的维权之路,家庭日渐贫困。
今无奈向您反映,望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民生,责成相关部门落实我村的土地问题,破坏耕地的原因,坚决问责不作为的官员,依法行政,履职,解决我的困难。
求助人:马如仙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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