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拥有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野生动植物又是自然生态安全和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过去5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总体良好。
加大力度,保护物种种群数量呈恢复性增长态势
羌塘保护区肆意奔跑的藏羚羊、雅江畔翩翩起舞的黑颈鹤、草原深处“若隐若现”的野牦牛……根据自治区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我区现有陆生脊椎动物1072种,其中,哺乳动物197种,鸟类700种,爬行动物107种,两栖动物68种。现有野生动物中被列为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41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0种,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种;“三有”动物352种,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动物种达140余种。
全区共有高等植物6600余种,其中,维管束植物5900多种,苔藓植物70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植物38种,自治区重点保护植物40种,另有214种珍稀濒危野生植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随着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保护成效逐渐显现,绝大多数保护物种种群数量恢复性增长明显。藏羚羊种群数由原来的5—7万只增加至现在的20万只左右,藏野驴由原来的5万只左右增加至现在的9万只左右,黑颈鹤由原来的1000—3000只上升到目前的8000只左右,野牦牛增加至现在的1万头左右,雪豹、盘羊、岩羊等野生动物恢复性增长明显,野生动植物生境、栖息地等基本保持原生自然状态。其中,藏羚羊、野牦牛数量占整个种群数量的70%以上,黑颈鹤越冬数量占整个种群数量的80%。
落实项目,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十三五”期间,我区共落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7个、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6个、自治区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1个、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湿地补助项目79个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20个,以及继续落实实施野生动物肇事补偿政策,共落实投资10.88亿元,是“十二五”到位项目的2.09倍,到位资金的1.33倍。
我区先后印发《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利用“普法宣传周”“世界动植物日”“世界环境日”等时机,面向基层、面向社区举办和参与各种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生态文化宣传的专题报道。实施野生动物救护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7市地),到位资金2943万元,7市地共新建救护站点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配置了必要的野外救护设备、受伤受困动物处置以及防护设备。积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商业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肇事补偿商业保险等各项工作已在全区7市地全面展开,2016年至今共兑付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4.79亿元,实现了维护群众利益、保护野生动物的双赢目标。
完善体系,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取得实效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地球三大生态系统,具有多种生态功能,被人们誉为“地球之肾”。我区湿地面积居全国第二,类型独特多样,是世界上特殊的高原湿地分布区,共有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等4类17型,是我国湿地类型齐全、数量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
根据全国湿地资源第二次调查结果显示,我区湿地集中分布在西北部,全区7市地中,那曲市湿地面积最大,为299.3万公顷;阿里地区湿地面积位居第二,为200.64万公顷;其他依次为日喀则市、山南市、拉萨市、林芝市和昌都市。
全区湿地范围内野生动物有鸟类57种、鱼类71种、两栖动物45种、爬行动物55种、哺乳动物132种,其中,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有47种;野生植物有591种,湿地植被有5个植被型组、11个植被型,植被群系超过81个。
“十三五”期间,我区湿地保护管理步入法治轨道,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湿地认定和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地“一区一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玛旁雍错、麦地卡等7处自治区级以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紫曲河、雅尼、嘎朗、朱拉河等4处国家湿地公园都出台了详细的管理办法。
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完善。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5处、国家湿地公园22处(含试点),共有4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国家湿地公园、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等多种方式的湿地保护体系逐步形成,全区受保护湿地面积达448.87万公顷,占全区湿地面积的68.75%。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取得实效。近年来,通过《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2008—2030年)》和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共实施各类湿地保护与恢复、湿地保护补助等工程项目110余项,落实资金8.6亿元,对60多万公顷湿地实施管护,对10多万公顷湿地开展保护恢复,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稳步推进。
2014年至今,我区共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1.84亿元。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4866.8万元,共聘用管护员737人,监管员93人,对试点范围内41.18万公顷重要湿地进行管护。同时,聘用2127名农牧民群众参与当地湿地资源管护(平均管护期3年),提供38839个湿地管护和监管生态岗位,使农牧民群众从湿地保护中受益,实现湿地保护与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双赢。(记者:王菲?次珍)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xzxw/202104/t20210401_1982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