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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石棉枇杷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名称变更的受理公示
2021-03-30 来源: 作者: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申请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产品名称:石棉枇杷

  原登记申请人名称:石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拟变更申请人名称:石棉县经济作物站

  因机构改革,原主体石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已注销,其相关职责任务由石棉县经济作物站承担,因此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石棉枇杷”持有人变更为石棉县经济作物站。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4月15日前向石棉县农业农村局书面反映。

  联系人:刘燕

  联系电话:18054738260

  地   址:石棉县玉泉路33号

  邮   编:625400

  石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3/17/7036262ac10f4154a1abef38eba949d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