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公开发布,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如何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作出了重大部署,对5年过渡期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们要站在践行初心使命、坚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统筹安排、强力推进,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全社会披荆斩棘、栉风沐雨,实现了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的伟大成就,谱写出中华民族乃至人类减贫史上的恢宏篇章!然而,站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勇前进的新起点上,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发展阶段,我们依然要清醒地认识到,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特别对于广大脱贫地区而言,一方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另一方面,一些脱贫地区的经济发展基础依然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出现扶贫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下降、脱贫人口收入水平明显波动等风险依然存在。这些都是我们必须直面和攻克的难题。因此,必须从进一步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入手,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乘势而上、埋头苦干,全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要守住一条底线。在具体工作中,不论采取怎样的推进方式、实施怎样的具体措施,都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我们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紧盯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短板、弱项,重点做好易返贫致贫人群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拿出防得及时、防出实效的针对性措施,在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好“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严防贫困反弹。 要强化政策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既有共性要求,又有明显差异,因此必须深刻把握“变”的发展逻辑,保持“不变”的战略定力。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科学研判,根据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实际,对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同时,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方面的衔接工作,确保政策出实效。 要健全帮扶机制。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后,帮扶的重点人群转向了农村低收入人口,对脱贫地区的帮扶要求也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转向“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我们要立足于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从动态监测、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关爱服务、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从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等方面以及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科技等行业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帮扶措施、提高帮扶质量。 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再一次证明,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是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最可靠的领导力量。我们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落实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同时,进一步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真正实现“帮我脱贫”到“我要振兴”的转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奋力谱写农业农村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华章!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103/t20210325_8152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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