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 从“大农业观”里找富民秘诀 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详细了解沙县小吃发展现状和前景后指出,乡村要振兴,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是关键。 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基石,没有兴旺发展的富民产业,乡村振兴就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富民产业不一定非得多么高精尖,多么洋气,只要适合乡土农情,能给村民带来稳定的收益,就值得培育和推广。1988年,时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闽东九县调查时,写下了这样的随感:“闽东主要靠农业吃饭,我们穷在‘农’上,也只能富在‘农’上。”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乡村的本业、基础产业,是农民生计的重要依托。打造乡村富民产业,决不能绕开农业这个根本。要在搞活搞好农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与农业农村亲缘的产业。被誉为“沙县小吃第一村”的沙县夏茂镇俞邦村,就是充分依托当地农副产品资源,做大做强小吃产业,富裕了一方百姓。 乡村富民产业从“农”而来,但这里的“农”并非狭义的小农。1990年,习近平在《走一条发展大农业的路子》一文中系统阐述了他的“大农业观”:大农业是朝着多功能、开放式、综合性方向发展的立体农业。它区别于传统的、主要集中在耕地经营的、单一的、平面的小农业。 “大农业观”打开了打造乡村富民产业的思路。我们不能拘泥于小农业的狭窄天地,而是要在大农业的广阔阵地中大展拳脚,一方面要挖掘本地优势与特色,做出个性;另一方面要顺应产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尊重共性。 农业的本地化、个性化开发,涉及农业结构的问题。“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农业与生俱来便具有区域性特征和结构性特色。富民产业的选择,要立足农业资源多样性和气候适宜优势,“靠山吃山唱山歌,靠海吃海念海经。”只有因地制宜,富民产业才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才能真正在这片土地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富民产业得以“富”民,一定要经受住市场的检验,这是具有共性的市场规律。如果产出来的产品,不能很好地满足市场需要,富民产业不仅无法“富”民,还有可能连累农民。这就需要我们加快向农业深层次进军的步伐,深刻把握城乡居民不断升级、日益多元的消费需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大力发掘乡村和农业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等多种功能,不断拓展富民产业的盈利空间,确保富民产业长久、可持续发展。 村庄有了富民产业,村民的美好生活就有了源头活水的滋养。因地制宜选择富民产业,既是父老乡亲的真切期盼,也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们相信,不远的将来,蓬勃发展、各美其美的富民产业将点亮中国乡村振兴的璀璨画卷。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评论员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rdgz/xgxx/202103/t20210326_8153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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