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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1-03-30 来源: 作者:

  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旧区改造工程等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委办〔2020〕73号)精神,我办牵头研究制定了《2021年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是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方案确定的民心工程之一,各涉农区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要素供给配置,以更大力度予以推进。市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任务清单明确的重点任务,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与各相关区做好目标任务对接。

  二、细化目标任务

  按照“进一步补齐建设短板、全面提升建设成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的思路,各涉农区要根据市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进一步对标对表,查找薄弱环节,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实施范围和时间节点。

  三、加快项目实施

  各涉农区按照市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要统筹落实建设资金,依据确立的任务清单,加大各条线资金整合力度,用好“一口下达”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要统筹实施项目建设时序,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步骤,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四、加强调度督导

  各涉农区在优化工程实施过程中要高度关注村民诉求,开展满意度调查;持续加强对镇、村工作的督查检查,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实时掌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按月(每月25日前)通过目标管理系统向市乡村振兴办报送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进展情况;市乡村振兴办汇总分析后,将结果专报市政府领导,并通报各涉农区政府。

  附件:2021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附件

  2021年度上海市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实施内容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一)提升村容村貌

  1. 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1)清垃圾。全面清理房前屋后、河岸水系、道路沿线、林下区域各类垃圾。兼顾村庄内外、镇村连接处、镇与镇之间以及国营农场,消除死角盲区。加强乡村施工工地管理,及时清运村内建筑垃圾,原则上完工当月内完成建筑垃圾清拆清运。

   

  市农业农村委

  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光明食品集团、上实集团、地产集团

  (2)清搭建。整治各类违法建筑,拆除违章搭建,村内无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搭建。农户家禽实现规范养殖,及时清理畜禽粪污,棚舍干净整洁,无影响村容现象。

  (3)清杂物。全面清理村内特别是农房周边、公路两侧、房前屋后、村内巷道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网布围护。

  (4)清堆物。整治村内生产资料、柴草、生活废弃物、农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5)清张贴。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

  (6)改习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村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清洁卫生意识。

  2. 持续提升乡村风貌水平

  (7)整修老旧房屋。整修或拆除严重破损、危及安全、有碍风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保护和修缮有价值的历史建筑(构筑)物。村内无屋顶坍塌、墙体严重剥落的房屋建筑。

  市农业农村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8)建设美丽庭院。50%以上保留居民点完成美丽庭院和“小三园”建设,运用乡土材料构建矮墙、绿篱,打造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

  市农业农村委

  -

  (9)村庄绿化美化。推进宅旁、路旁、水旁造林绿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质量。

  市农业农村委

  市绿化市容局

  (10)序化农村杆线。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要求,整治村内供电、电信、广电等杆线“空中蜘蛛网”现象,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杆线合杆序化。

  市农业农村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11)实施村庄改造。完成原村庄改造规划未覆盖的3.6万户农户村改工作。(其中:奉贤2.76万户;嘉定0.29万户;松江0.29万户;青浦0.25万户)

  市农业农村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3.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

  (12)配齐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一村一中心、分组设站点”的要求梳理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按需配齐各类功能***务设施,年内行政村完成率不低于50%。

  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

  (13)推进村内路桥建设。推进400公里严重破损村内道路、300座沿线破损桥梁达标改建。(其中:奉贤104公里、60座;浦东65.5公里、55座;青浦55.8公里、100座;嘉定57公里、38座;闵行34公里、10座;崇明26.9公里;金山25.7公里、30座;宝山25.4公里、3座;松江12.2公里、13座)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

  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

  (14)打造村内道路提升示范。每个涉农区乡村振兴示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集中居住归并点村内特色道路示范至少各1个。

  4.推进农村住房质量提升

  (15)持续推进1.3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年内完成农户签约,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发改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

  (16)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所有农村房屋排查及经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整治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发改委、市房屋管理局等

  (17)依申请完成年度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

  市房屋管理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等

  (二)推进绿色田园建设

  5.提升田园环境

  (18)建设高标准农田。完成2019年度已批复的6.8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2020年度批复的3.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市农业农村委

  -

  (19)清理农田环境。全面清理田间地头的各类积存垃圾、建筑废弃物和抛荒杂草,拆除废弃的窝棚、看护棚、简易围栏等临时搭建物。

  (20)清理沟渠环境。清理各类障碍物、漂浮物、淤泥、杂草及岸边生产堆物,确保沟渠畅通整洁,水流不受阻。

  (21)清理道路环境。田间道路环境整洁、保持通畅,无生产堆物,无大面积塌陷。

  6.加强农业废弃物处置

  (22)加强废弃物处置。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保持100%。

  市农业农村委

  -

  (23)推进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7.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24)做好长江禁渔工作。清除“三无”船舶(艇、筏),加强停泊点管控,全面整治外来渔船,清除各类违规网具。

  市农业农村委

  -

  (25)实施化肥农药双减量。持续优化种植业结构,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推广力度和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降低化肥农药施用量、提高利用率。

  (三)提升农村垃圾治理水平

  8.健全垃圾治理体系

  (26)保持农村生活垃圾100%有效收集,生活垃圾不落地。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27)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落实“不分类、不收集、不收运”举措,加快现有非正规堆放点整治,95%行政村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9.完善环卫配套设施

  (28)推进农村地区垃圾厢房、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新建和改建,配齐源头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分类达标村的分类标识、收集桶、箱房和收集点。

  市绿化市容局

  -

  10.推动湿垃圾资源化利用

  (29)深化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配套装置升级,45%以上行政村的湿垃圾实现镇域范围内集中处置。

  市绿化市容局

  市农业农村委

  (30)推进“两网融合”,畅通回收和处置利用渠道,可回收物实现闭环管理。

  市绿化市容局

  市商务委

  (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11.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

  (31)推进2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其中:闵行7800户,嘉定1000户,奉贤5522户,金山4600户,青浦1371户)

  市水务局

  -

  12.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老化设施提标改造

  (32)推进老旧设施提标改造,强化对20吨/日以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提高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

  市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13.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整改验收

  (33)推进剩余近14万户已建成设施的整改验收,年底前完成4.1万户(其中:松江1.1万户,崇明3万户)。

  市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农村水体环境质量

  14.巩固乡村河道治理成果

  (34)分年度、分情况疏浚镇村级河道,清理水系环境,深入推进河长制,村沟宅河各类水体无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积存垃圾。

  市水务局

  -

  (35)落实河道疏浚底泥处置点,无河道底泥乱堆乱放。

  15.改善乡村河湖水质

  (36)开展农村地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无污水直排河道。

  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委

  (37)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每个涉农区至少启动1个示范点建设。

  市水务局

  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

  (六)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

  16.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38)推进实施500公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

  市交通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

  (39)持续开展示范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镇创建总数不少于5个,示范路创建总数不少于30条。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7.优化管护机制

  (40)年内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41)落实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的长效管护资金,拓宽长效管护经费来源渠道。

  (42)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优化“一网统管”工作。

  18.深化自治共治

  (43)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村民参与、多方支持的自治共治模式,引导广大村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市民政局

  市农业农村委

  (44)推广户长、路长、河长、桶长、田长、“门前三包”等制度,将管护维护责任落实到人。

  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

  -

  19.强化督查考核

  (45)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绿化市容局

  (46)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资金拨付机制,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绩效管理,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czghjsthj/20210315/03c2735adf3c49db9dea849f05552c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