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耕地质量监测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把解决好耕地要害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建设和保护等工作。 《意见》指出,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调查评价,开展国家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网络体系,进一步做好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规划布局。做好国家耕地质量定位监测工作,收集、汇总、审核、会商耕地质量监测点数据,及时发布2021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优化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 《意见》强调,开展耕地质量专项监测评价,要抓好高标准农田专项监测评价,按照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制定专项监测评价与应用方案。抓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区专项监测评价,组织开展耕地土壤典型酸化区、盐碱耕地区和耕地基础地力变化专项监测评价。 《意见》指出,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扎实推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技术模式示范800万亩以上。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任务、项目资金等日常监管。构建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示范区建设,为分散农户提供统一技术服务。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推进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落实退化耕地治理项目任务,建设集中连片千亩以上试验示范区,有条件的地方至少建设1个集中连片万亩以上试验示范区。构建退化耕地治理技术支撑体系,成立项目专家组,实行专家定点包县指导,每个项目县设定点专家,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意见》要求组织开展绿色农田技术集成示范,结合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创新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绿色农田建设示范的新机制,切实做好绿色农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地力培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注重耕地地力提升,确保高产稳产、旱涝保收。切实做好高标准农田工程建设支撑,组织开展灾毁高标准农田监测、调查和核查评定技术等基础性研究,逐步建立起灾毁农田监测、评判和核验标准方法、指标体系。认真宣贯《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意见》指出,抓好耕地质量监督保护与考核,推进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落实,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政策创设,加强耕地质量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国家耕地质量保护立法,推进耕地投入品(物)安全性有效性监测评价。 《意见》强调,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国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体系数据信息统计及《农田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试行)》中耕地质量保护统计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标准化验室考核,启动2021年标准化验室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检测能力验证,推进全国土壤样品库建设,开展耕地质量检测能力提升培训。 《意见》指出,加强耕地质量技术合作与交流,参与实施“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耕地质量项目,实施黑土地保护利用国际交流项目。做好重要专题调研,组织专家开展耕地质量红线、耕地质量等级与产能关系以及耕地质量立法等专题研究。搭建产业创新合作平台,筹建“健康土壤技术产业创新联盟”,协同推进耕地质量监测保护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顾江冰 原文链接:http://www.hljagri.org.cn/nysc/scdt/202103/t20210302_8138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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