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影响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政治和社会建设,必须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15年9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监管执尺度之严、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到:“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着力解决因无序开发、过度开发、分散开发导致的优质耕地和生态空间占用过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构建以空间治理和空间结构优化为主要内容,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着力解决空间性规划重叠冲突、部门职责交叉重复、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由此可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空间规划体系构成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四梁八柱”,在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规划工作者要顺应空间规划从增量时代物质规划向存量时代品质规划转型的大趋势,塑造以人为本的高品质国土空间,以高品质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区三线”划定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之一,目的在于以确保主体功能区战略精准落地为基础,划定“三线”(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合理的“三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布局,构建国土空间精准管控的基本框架。
“三区三线”的划定在空间上对乡村振兴规划起到了指导与限制的作用,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农业空间的划定,在后续的乡村功能单元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应当严格遵循。
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的空间配置是其另外一个重要的核心内容,涉及到乡村振兴规划,有如下三个方向:
1.修复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构建完整性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建立保护有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系统性主动实施全域生态修复。
2. 打造全面振兴的乡村空间
构建科学适度有序的农村居民点布局体系、营造干净整洁便捷的农村人居环境、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保障农民用益物权。
3. 彰显风貌特色、传承历史文脉
以最严格的方式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积极保护历史城镇与历史村落,扩展历史文化保护对象,加强历史资源活化利用。
(二)空间整治
同时,在空间整治方面,应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乡村振兴本质为乡村现代化,是乡村社会经济的全面重构,因此乡村振兴规划是统筹城乡经济建设和区域发展的一体化规划,需要打破部门屏障,是“多规合一”的主战场之一。
乡村振兴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旨在从产业、生态、文化、治理、人才等多角度统筹考虑“三农问题”,提出综合解决方案和支撑政策,指导乡村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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