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科技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银保监局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2025年,辽宁省要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2.5万人,带动20万返乡入乡人员就业创业。
《意见》明确,要加强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员、在乡创业能人等群体的指导和帮扶。遴选一批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市场信息、经营头脑的农民工和乡村企业家返乡留乡创业,引导一批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入乡创业,挖掘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在乡创业。
《意见》强调,要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大型农业企业等,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积极探索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鼓励职业院校对接当地主导产业设置专业,培育适用人才,并推进教育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
《意见》要求,要搭建服务平台,依托现有园区,建设一批乡情浓厚、特色突出、产业集中、设施齐全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引导园区内企业与省内高校院所建立密切合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和技术的承接能力,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带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