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生猪屠宰场防控工作。 一是把握重点,压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等要求,紧急安排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开展自查和摸底,督促各屠宰场业主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相关企业防疫主体责任,强化人员管理,严格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严把入场关,严格查证验物,对来源不明、证物不符的生猪坚决禁止入场。 二是摸清家底,紧急布控。全市原有“三证”齐全生猪定点屠宰场76家,经过农业农村部飞行检查、屠宰企业资格复核和问题整改,已有10家屠宰企业停止宰杀工作。我局对在营业的66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目前仅有四川省井研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活动行为,今年6月以来,共计进口冷冻猪肉2024吨,其中美国523吨,加拿大1501吨。为此,我局第一时间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防疫主体责任,构建以法人为第一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及时进入“川冷链”体系备案,突出人员、厂区卫生、原辅料采购、屠宰、分割及副产品加工、精深加工、产品贮运等关键点防控措施的落实,采取有力防控措施,有效执行防控细则,确保企业员工身心健康和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三是严格督查,突出整改。按照《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联合督导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了市中区、五通、沙湾、金口河、峨眉、犍为、井研、夹江、峨边、高新区等地的联合督查,及时指出了从业人员消毒防护意识不强、免洗手液等简易消毒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定期监测制度落实不到为、“川冷链”系统录入信息不全、进口冷链食品台账不全、冷库货物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相关县、相关企业突出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坚决杜绝因防控不到位引起的疫情发生和扩散。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32/2021/2/18/a3e8ed1350af464984ebde477cd7ae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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