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工作安排和《关于在西藏和新疆南疆地区开展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的通知》(农办财〔2017〕19号)精神,为推动我区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反映,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金涛 0991-4338626 电子邮箱:xjnjnjc@163.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 贴额一览表(第一批)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一批)》.xlsx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01/99a80c89642e4d3f8ed1c40afaabcb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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