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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典型经验】坚持“四个齐抓” 实现“四个提升”
2021-02-07 来源: 作者:

  

  岳阳是农业大市,素为“鱼米之乡”,有耕地面积3500余平方公里,农村人口243万余人。近年来,该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全市“三农”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改革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娴熟、执法规范、形象良好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他们的做法主要是坚持“四个齐抓”、实现“四个提升”:

  一、坚持“三定”和“稳定”齐抓,提升运行效率 机构改革,在完成“合人”“合职”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合心”。岳阳是2017年全省机构改革试点市,在省厅和该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该市整合原农业执法支队、渔政管理站、动物防疫监督站、水生动物防疫监督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农机监理所等单位的执法职能,于2018年5月成立了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根据国办《指导意见》和省厅部署,该市机构编制部门对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三定”方案进行了重新调整,设综合科、政策宣教科、党办3个综合科室和五个直属大队及法制大队共6个执法大队,2020年3月份,该支队和各大队、科室班子已全部调整到位;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证持证率达100%。为理顺工作机制,厘清职责,市局两次发文明确了局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之间的职能职责,新的执法支队只承担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同时,积极争取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支持,解决人员身份、干部安置、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确保了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形成了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党务”和“业务”齐抓,提升队伍素质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着力推进自身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强化执法队伍的党性修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队伍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班子建设水平。现支队在编党员人数已达51人,占支队总人数的85%,成立了支队党委、纪委,进一步夯实了支队党管队伍的基础。局党组负责人坚持一线督办,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中,分管负责同志连续60多天扎营在渔政趸船,督导县市区渔政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轮番带队下湖巡查执法、检查督导,充分激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同时,积极发挥新机构职能,以履职促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提升,为全市“三农”发展保驾护航。仅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方面,2020年全市共出动渔政执法人员83047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556辆次,出动执法艇10092艘次;查办违规违法案件138起,查获涉案人员153人,涉案渔获物1017.36公斤,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772艘,清理整治违规网具15018张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办理的案件48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74人,禁捕水域基本实现“四清”“四无”目标任务。

  三、坚持“规章”和“规范”齐抓,提升执法水平 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严格规范的办案程序,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公平执法的重要保障。该市市局先后制定了《关于规范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行政执法公示实施细则》《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细则》等实施细则,支队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农业行政执法罚没款物收缴制度》等执法制度,为加强执法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构建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严格依法依规办案。一是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办案程序办理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在较大数额罚款(个人1000元、法人20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二是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三是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办理所有一般程序案件时,立案、案件处理意见、处罚决定必须有法制机构审核后方可报执法机关审批。四是严格执行《湖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公平公正办理每一起案件。3年来,执法支队所办案件没有一起当事人提出了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上诉的案件。在2020年度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该市有3份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

  四、坚持“主动”和“联动”齐抓,提升服务能力。农业执法点多面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给农业行政执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他们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有错无为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推动主动履职、主动作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并发挥装备优势,积极为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提供办案支持。同时,该市西接益阳,北面与湖北共管长江,共管水域没有明显的分界线,容易造成监管空白。对此他们建立了一系列新型联合协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有关制度。一是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与公安部门、市监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行使各自职能过程中,发现涉及对方行政或刑事管辖的案件,依照管辖权限及时向对方移送案件线索;二是办案协作联动制度,对涉嫌犯罪、案情复杂、涉案数额较大的或需要其他部门参与的,及时协调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同步介入调查。三是定期工作联系制度,与公安、林业、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了固定联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沟通,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四是跨省联合打非治违制度,主动联系荆州市签署《岳阳市、荆州市长江共管水域渔政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开展多次联合巡查宣传执法行动,共同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携手打击两市长江共管水域的非法捕捞行为。

  


原文链接:http://agri.hunan.gov.cn/agri/tslm/nyfz/202101/t20210128_14299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