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保函〔2021〕10号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 《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瓯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的请示》(南农〔2020〕133号)收悉。根据项目实际,我厅原则同意对以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 一、应急防治药品及施药器械库建设地点变更。建设地点由原初设批复的“建瓯市豪栋村牛押岭公路边”变更为“建瓯市磨房前74号原植保站办公用房一、二层”。 二、仪器设备部分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取消“防控指挥专用车1部、病虫调查摩托车2部”购置,采购仪器设备数量由31台(套)调整为28台(套)。 三、田间工程建设部分调整。原排水沟、工具房由新建变更为改建。增加田间仪器观测人行道块料铺设、配电线路电缆等附属设置建设,其他建设内容不变。 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后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局尽快转批复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此批复及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与程序,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抓紧建设,争取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附件:建瓯市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建设项目变更批复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fujian.gov.cn/xxgk/tzgg/tw/202101/t20210113_55169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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