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发展农村沼气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规模化发展为方向,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把沼气工程作为乡村发展重要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沼气工程可再生清洁能源供应、有机废弃物处理、有机肥生产、循环农业枢纽等多种功能,构建农业、环保、能源以及用能产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农民增收,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助力乡村振兴。 《意见》指出,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有关生态文明建设、能源革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对农村沼气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发展规模化沼气及生物天然气是农村沼气的主要方向,是实现生态宜居的现实需要,是实现产业兴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生活富裕的有效手段,对于降低天然气对外依存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于治理城乡有机废弃物污染、持续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对于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要求,要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统筹推进、循环发展,市场主体、扶持发展,科技支撑、创新发展的原则,推动农村沼气高质量发展。要立足发展条件和现实需求,大力发展沼气工程。以现实有需求、原料有保障、企业有盈利为前提条件积极推进沼气工程建设,确保建成后持续有效运营、稳定发挥作用。要积极推进“三沼”产品利用,提升沼气工程综合效益。拓展沼气供气渠道,积极推动沼气提纯生物天然气等高值化利用,大力发展沼肥生产加工商品有机肥、植物营养液等产品。要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坚持系统观念,以全产业链思维总体设计、统筹谋划沼气及关联产业发展布局,协调推进以沼气为纽带的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环保、可再生能源产业等一体化发展。要加强科技创新,提高沼气发展支撑能力。打造农村沼气产学研推交流合作平台,开展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化沼气科技服务平台,促进沼气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高行业科技水平。要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沼气工程建管水平。制定覆盖沼气各环节的技术规范和制度,加强技术方案审核和质量控制,完善建后管护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意见》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把农村沼气发展摆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推动农村沼气发展纳入生态环境保护、乡村建设、乡村产业、能源发展等规划。要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探索建立沼气发展补贴补偿机制。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沼气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凝聚农村沼气发展合力。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snzx/zwxxi/5555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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