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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应对寒潮降温天气影响加强棚室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
2021-02-07 来源: 作者: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园艺特产局(站、办):

  据省气象局信息通报,受贝加尔湖强冷空气影响,预计我省气温从28日夜间开始自西向东明显下降,累计降温幅度可达8℃~11℃,北部和东部山区部分地方可达12℃以上。12月29日-1月3日气温持续较低,全省平均气温-20℃左右,比常年同期偏低5℃左右。29-30日早晨我省大部气温将达今年入冬以来新低,北部和东部山区最低气温为-26℃~28℃,部分地方可达-30℃以下,其他大部分地区-23℃~25℃,最高气温全省大部分地方为-16℃~19℃。此期间我省风力稍大,大部分时段有3~4级偏西或西北风,30日前后中西部阵风可达5~级。此外,受冷空气影响,27、29日我省东部有分散性小阵雪、降雪量一般不足1毫米。

  按照省政府领导关于“提醒各地棚室蔬菜生产主体加强棚室管理,防止降温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批示要求,请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寒潮降温天气影响,认真抓好棚室生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菜篮子”市场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防寒预警工作

  此次寒潮降温天气涉及范围广、降温幅度大、持续时间长,对棚室蔬菜、水果冬季生产影响较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新闻、手机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设施园艺生产主体,提早做好棚室防寒保暖工作,确保“菜篮子”生产安全。

  二、要落实棚室生产防寒保暖措施

  当前,正值我省冬季温室蔬菜、水果生产的关键时期,特别是茄果类蔬菜、草莓等开花坐果的黄金期,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尤为重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棚室生产主体,认真检查加固棚室塑料覆膜,防止因风大损坏棚膜造成室内作物冻害。要及时做好棚室保温增温工作,及时收放棚室保温被,充分利用有效日光,或采取增加保温层和临时供热措施,防范棚室内作物受冻减产。

  三、要加强棚室生产技术指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安排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深入棚室生产一线,现场指导棚室生产主体和广大农民做好田间水肥管理、作物冻害预防、疏花打叉等工作。省12316、12582“三农”信息服务平台将安排省内设施农业生产专家提供远程电话、视频技术指导服务,并将视情组织专家赴棚室生产现场开展精准指导服务。

  四、要及时报送情况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本轮寒潮降温天气对棚室蔬菜、水果生产的影响,及时调度了解灾害情况,如遇灾情务必立即上报,并组织农民做好防寒减灾工作。

  联系人:于金库;联系电话:0431-88906424、15104488511;邮箱:jlsnwyytc@163.com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012/t20201226_78480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