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第四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按照《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与动态管理办法》规定考核验收,石家庄市的平山县等59个创建单位符合“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求。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社会各界监督,保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质量,现对拟命名的第四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创建单位(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说明具体内容和理由,省农业农村厅将跟进开展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联系电话:0311—86256530 邮箱:hbnyzlaq@163.com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拟授予第四批“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单位名单 平山县、深泽县、井陉县、高邑县、赞皇县、行唐县、赵县;怀来县、尚义县、沽源县、怀安县、阳原县、下花园区、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营子矿区;北戴河区;路南区、路北区、海港开发区;安次区、霸州市、大城县、文安县;安国市、博野县、阜平县、曲阳县、望都县、高阳县;黄骅市、沧县、肃宁县、南皮县、海兴县、孟村县、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管理区;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景县;临城县、任泽区、柏乡县、清河县、新河县;广宗县、大名县、魏县、临漳县、曲周县、肥乡区、永年区、复兴区、丛台区;辛集市;雄县、安新县。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zlaq/202012/20201200018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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