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26号》,现公告2020年河北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等事项。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于2020年12月31日公布,考生自2021年1月4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20年全国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26分和202分。 三、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证书颁发、补发 考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21年1月15日-2021年3月4日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填报资格申请有关信息,提出执业兽医资格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经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按照2020年6月28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申请,于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12日,携带有关材料到报考市农业农村局初审。经省级复审合格的,由省农业农村厅补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审核合格考生和申请补发人员请于2021年4月1日-9日,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网上选定的证书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河北考区办公室(代章) 2021年1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hebei.gov.cn/article/tzgg/202101/20210100018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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