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房屋拆除的复函》(川机管函[2019]797号)、《关于农业农村厅下属单位国有资产报废的复函》(川机管函[2019]894号),我单位拟拆除位于新都区凌波西路钢结构实验用房设施,同步报废处置实验用设施设备5台套。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网上公开方式选择资产处置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省农机鉴定站实验用房及设施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处置内容:拆除的钢结构实验用房设施建筑面积约为710.63㎡(厂房内有无法搬迁设备基础坑洞及地下水池需回填);同时报废试验设施设备5台套。 上述拆除内容需要机械拆除和人工拆除作业结合,不允许爆破。拆除须不影响厂区内其他建筑结构的稳定性,须杜绝安全隐患,要求拆除至室内地平±0.00,一并清运完全部垃圾。 拆除的房屋与报废标的物详见现场实物。 二、处置要求 按照处置内容实施资产处置,处置收益按规定上缴财政。 三、报名资格 1.国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体资质要求:具备房屋设施拆除、建设施工或资产处置相关资质。 四、提交竞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提交竞价文件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下午18:00点前 提交竞价文件地点:金牛区银沙西街19号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办公室(6栋4楼415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7614513、18380367793 五、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提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2.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4.房屋拆除方案及竞价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竞价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7日上午9点,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四楼会议室。 七、现场勘察 如需踏勘可联系公告单位陪同踏勘,也可自行前往踏勘,详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凌波西路四川川龙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进大门左侧钢结构厂房)。 八、其他说明 公告期内如无(或无符合条件)报名对象,资产处置方将报请主管部门,另外采取相应方式进行处置;相关处置情况接受农业农村厅及站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解释权归四川省农业机械鉴定站。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2/20/18a7c208713e44c591c42cd93308156a.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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