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等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厅对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2021年第四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全面自查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服务实用、互动回应、安全防范等5方面内容。 二、自查结果 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严格执行逐级审核机制,未发现未经审核就发布、发布内容不合规定等情况;内容更新及时,重要栏目做到每日更新,未发现长期不更新栏目或空白栏目的情况;信息发布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发布内容不当等问题;栏目设置和运维保障等符合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要求,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第四季度未发生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被篡改、被攻击的安全事件。完成了门户网站域名重新备案工作,目前已备案成功。 截至12月10日,第四季度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975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62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2条,微博微信回复网友留言共12条,厅长信箱共处理来信38件。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狠抓落实,加强日常监测。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加大网站巡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总结归纳,形成长效机制。梳理并总结归纳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网站与新媒体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查漏补缺,提升公开频率。在第四季度自查中,发现个别政务公开栏目更新频率不高。下一步将着重关注该部分栏目,充实内容,提高更新频率。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1/12/13/7273397e7c6d4f338cc35d3a4ca9651d.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