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业农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为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在法制轨道上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全面落实农牧业生产组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构,内设四个专项小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调度,先后印发《关于不误农时抓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夺取农业全面丰收的二十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分级分区指导,压紧压实各地涉农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责任,不误农时全面抓好农牧业生产。
2.全面落细“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措施。启动“菜篮子”产品生产保供工作机制,成立应对疫情物资保障工作小组,扎实做好蔬菜、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保质”工作。组织六个“菜篮子”产品保供组到四川、山东等六个省衔接蔬菜市场供应,建立生产供应“周调度”报告制度,印发《自治区2020年冬储菜种植储藏工作方案》,从品种推荐、前期准备、种植布局、储藏方式等6个方面提出13条措施,全区冬储菜播种面积较上年提高21.9%,产量预计较上年增17.9%,储备量达到75万吨,在冬季无外地蔬菜调入的情况下,保障全区城镇居民蔬菜消费量由30天提高到60天。出台《南疆设施蔬菜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年蔬菜生产能力同比提高26%。
3.全面做好物资供应流通保障工作。健全“绿色通道”免费快速通行政策,为1301家农资保供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出具资质通行证明,公布3部24小时应急保障电话,及时受理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20件,收集转办27件。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信息沟通对接,组织农民“点对点”错峰有序到农田、企业、合作社务工。引导企业创新销售方式,在利用好企业现有传统销售网络的同时,创新“不见面”的点对点服务,农资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送货上门的品种宣传和销售。组建产供销联合体,突出标准配送,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发挥特色农产品疆内收购和疆外销售“两张网”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南疆特色林果托市收购工作。
4.全面推进涉农企业复工达产。就全区龙头企业总体运行情况、菜篮子保供情况、南疆林果生产销售情况等开展专题调度,协调解决影响涉农企业复工复产的原料、用工、运输、资金等方面各类问题。积极对接中国民航新疆分公司,解决龙头企业运输需求;梳理印发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汇编,督促落实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5.全面推动疫情防控预警机制落实。成立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秋冬季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八项预警机制专班等领导机构,构建以厅办公室统筹协调,8个办公区分区防控、协调联动的疫情防控体系。印发《关于调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预警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落地。
6.推动相关地方立法工作。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机制,围绕疫情防控,由厅党组负总责,召开立法推进会部署任务,重点开展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修订草案的提交工作,完成了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情况。
1.坚定不移落实维护稳定工作。持续开展“访惠聚”、支教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行业清源”行动,强化乡村治理、清产核资、确权颁证、调解仲裁、补贴监管、项目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处理,进一步完善行业治理;强化行业监督管控,针对限制使用农药、硝基类肥料和实验室药品强化行业监督管控,落实管理实名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2.持续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积极开展农业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职责,不断加大对农作物非法转基因制种、种植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精简权责清单。梳理45项权责事项清单在政务一体化平台公示,落实好国家取消、下放的4项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对审批申请要件进行梳理和清理,提高审批效能。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行政审批责任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建立审批备案制度,在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等领域推行安全管理制度、标识查验制度、可追溯制度、生产经营档案备查制度等,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3.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办事窗口,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开展线上审批,完成电子印章后台配置,整合各类平台开展数据资源对接,将12项即办事项录入政务大厅叫号系统,压缩办事时限。2020年先后在网上答复咨询事项196项,投诉事项35项,通过新疆政务网办理的行政事项共计277件,预审不通过行政审批事项82件。
4.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方案》,先后三次清理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在种子、肥料、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建立黑名单制度,在“新疆日报”公布2020年不合格肥料产品目录,将诚信经营的“红名单”和违法经营的“黑名单”集中公布。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制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修订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等七项依法行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改革方案出台,通过周调度、业务指导、通报整改等机制督促各地按期完成改革任务,实现涉农县市执法机构全覆盖,执法体系建设完成率100%;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启动自由裁量权标准制定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实施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开展执法培训、案卷评查、执法示范窗口创建等,促进各级执法机构依法规范办案。先后组织各级执法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利剑”行动、非法转基因作物种植执法行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等,查处了大批违法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对保障正常农资市场秩序和促进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情况。
认真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民主监督,对在巡视、审计、政府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审核报备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个;加强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采取举办讲座、动员大会、组织学法考试等多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安排专业人员赴基层开展专题法治辅导,努力提高本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的能力。落实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制度,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12.4”法治宣讲等专题活动。
2.依法加强普法宣传。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围绕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监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履行好行业普法责任,在履行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结合执法检查、种植业技术指导等时机深入乡村和田间地头,向基层农民群众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作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动漫视频,开展公共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增强普法效果。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在法规处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厅属各有关单位法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做到机构常设、队伍常在、工作常抓。完善全农业农村法治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法治工作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对先进处室(单位)的考核内容,客观检视和准确评价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立法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快。未来五年内需要加快立法进度,有计划地推进。同时,立法调研专家参与论证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放管服”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在商事制度改革和诚信体系建设方面需要加快进度,红黑名单制度需要完善,对市场主体的诚信约束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行政执法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各级执法机构执法硬件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涉农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立法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立法任务进度督查工作机制,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动物防疫、农业技术推广、农田地膜治理、农机安全、种子等重点领域推动地方性立法进度,做好地方立法预研和项目储备工作。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执法监督规范化,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以农村基层普法为重点,深入持久地抓好宪法和涉农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农业农村厅工作实际谋划编制农业农村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罚款和罚没品管理制度,建立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
(三)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有效落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杈办法、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任务,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推动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优化整合,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行“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创新做法,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改进作风,依法履职。加强法治教育,加大岗位培训力度,提升干部队伍依法履职综合素质。同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一致的原则,努力落实法治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强化现代手段运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互联网法治”,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提供科技和信息支撑。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112/bd9797aa565a4931a1db83b94f69cff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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