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12月26日,湖北省十堰市房县交警大队在路面开展交通整治过程中,查处一起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
经了解,26日下午17时,违法行为人丁某驾驶小轿车行至209国道1841km处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被执勤民警当场拦停,按照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为避免发生追尾事故,请在驾车行驶途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小心驾驶,安全才能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