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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组织研磨仪的公告
2021-12-22 来源: 作者:

  

  根据邢台市农业农村局《集中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试行)》,本次采购采取询价方式进行,其询价采购报价期为:自发布采购公告之日起(北京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采购要求:

   1、报价单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需盖章。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打印页为准。查询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拒绝报价。报名现场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材料不全拒收报价材料)

  报名地址:邢台市新华南路218号,农业农村局机关服务中心101室。报名联系电话:3165501(禁止邮寄)。

   2、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邢台市农业农村局采购报价单疫控.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xingtai.gov.cn/news_show.aspx?id=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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