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10日,兴安盟农牧局组织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分院、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食用农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 促提升”联合检查行动。兴安盟农牧局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兴安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人员参加联合检查行动。 兴安盟农牧局首先组织召开联合检查行动座谈会,兴安盟农牧局党组成员刘文明参加并主持会议。会议首先解读《兴安盟食用农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针对“三棵菜”:韭菜、芹菜、豇豆;“一枚蛋”:鸡蛋;“一只鸡”:乌鸡;“四条鱼”:鳊鱼、大口黑鲈、乌鳢、大黄鱼;肉牛、肉羊等重点品种,开展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检查。要严格把控农药兽药经营关口,严格市场准入管理。其次安排部署此次联合检查行动的内容及相关要求。 联合检查工作人员一行先来到乌兰浩特市农资经销门店,对农药、兽药销售台账、出库台账以及处方单进行查验。对查处问题记录,并要求限期整改。 12月10日,联合检查人员一行在察尔森水库和兴安盟菜小递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检查,主要针对水产品安全生产和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工作,就农药残留速测检测给予指导。 此次联合检查行动是兴安盟农牧局首次组织6个成员单位开展,形成了很好的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对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今后将加大开展检查频次,全力保障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j.xam.gov.cn/xamagri/1023721/1023756/1023759/4758869/index.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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