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经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组评估认定,拟认定沈阳德氏农产品产业化联合体为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城区)。 现予以公示,时间5天(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 024-82703835 通信地址:沈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36号) 邮编:110001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shenyang.gov.cn/releaseCms/dynamicArticle.do?siteCode=SYNW&selfSiteSiteId=151088462644930&columnLogicId=151088462644975&navigationSiteId=151088462644975&isWap=0&logicId=163425546896314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