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依规治党,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全面提高全省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作好“三个表率”,锻造模范机关、过硬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
(一)增强“两个维护”的定力和能力。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地位重要,肩负的责任重大,机关党的建设具有特殊重要性,对其他领域党建起着表率和风向标作用。各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把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细化为具体措施,贯彻到机关党建全过程和事业发展各方面,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三四八”工作机制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在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能力专题培训。强化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大力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资源、红色基地等,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以及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深学细照笃行。机关党员、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特别要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警示,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贯穿到干部考察、年度考核、谈心谈话、日常监督各环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要坚决批评制止,问题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学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深入推进党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干部应当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个人需报告的重大事项和有关问题说清楚。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机关工委要对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有关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负责。
二、带头深化理论武装,做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
(四)做到理论学习走在前。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看家本领,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把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大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作用,及时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重要文章,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关于本部门本领域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大政策宣传、成就宣传和形势教育力度。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宪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道德建设,选树机关道德模范。
(五)抓好年轻干部的理论学习。开展强化政治理论、增强政治定力、提高政治能力、防范政治风险专题培训,创造条件让年轻干部在斗争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加强对机关年轻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推动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读书活动、评选青年学习标兵等,推动年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坚持以老带新,搞好传帮带,教育引领机关青年健康成长成才。
(六)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动态,加强舆情研判,敢于发声亮剑,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澄清模糊认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本部门本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针对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及时有效加以引导。建立健全重大情况党内通报制度。坚持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善于利用重要节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防止简单以政治学习和集体谈话代替一对一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锻造坚强有力的机关基层党组织
(八)严密党的组织体系。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健全基层党组织,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加强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分类指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全面激发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相互促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规定。坚持以先进带中间、督后进,有效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注重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智慧党建”。
(九)实施党支部整体提升工程。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稳妥开展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使每个支部都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支部委员履职培训制度,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在任职6个月内接受集中培训。建立健全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监督作用,党员、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应听取所在党支部意见。
(十)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发挥好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落实好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员管住管好。通过佩戴党员徽章、创建党员先锋岗等,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主体作用,使每个党员都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青年党员、派驻国(境)外机构工作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分类管理。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十一)加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规定比例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应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增加人员。机关党委书记,应由政治过硬、熟悉党务工作,分管或协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兼任。有条件的可实行机关纪委书记专职化。新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年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人出缺,应在6个月内补齐。建立新任党组织书记任职谈话制度。有计划地推进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交流。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均纳入干部履历。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把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培养锻炼。加强和改进专兼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机关工委定期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专职党务干部履职情况的考核,考核情况向同级党委报告并抄送党委组织部和所在部门党组(党委),工作业绩突出的注重提拔使用。
(十二)进一步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部门党组(党委)要定期研究部署群团工作,建立健全关心重视和支持群团工作的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按照分级管理、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的体制,理顺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隶属关系,各级机关工委按党组织隶属关系统一领导直属机关群团工作,指导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实施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工程。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
(十三)持续深化纠“四风”工作。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注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领导方式上找根源、抓整改。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改进文风会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问责,实实在在地为基层减负。
(十四)带头传承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滴水穿石”等优良作风。坚持重大决策调研先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倡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完善和落实机关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深化机关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扎实推动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小区报到服务,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十五)加强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党规党纪学习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对新入职党员、干部及时开展纪律和廉政教育,开展任前廉政教育和任职廉政谈话。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定期开展对执纪审查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深入开展“忠诚守纪、担当作为”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加大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须在本地本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机关党的建设的领导
(十六)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部门党组(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常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责情况。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要自觉扛起抓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机关党委作为部门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在同级机关工委、部门党组(党委)领导下,负责组织推动本部门机关党建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抓机关党建工作合力。各级机关工委要履行好统一领导本级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责,指导督促各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十七)完善督促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实的机制。各级机关工委负有对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督查的职责,要与巡视巡察对接,推动存在问题整改,重要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健全完善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部门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应加大抓党建工作的权重,对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开展绩效考评、文明单位考评的部门要把党建工作情况列入检查考评重要内容。
(十八)加强党建工作保障。构建务实管用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法规制度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制度,专职副书记列席部门党组(党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涉及部门改革发展全局、党的建设、干部人事、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要议题会议。机关工委党建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原则上在部门公用经费和党费中列支。加强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推动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