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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阜阳市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1-12-22 来源: 作者: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2021]308号)要求,经水产养殖企业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安徽省颍尚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正稻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阜南县龙聚种养专业合作社三个单位为2021年阜阳市稻渔综合种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12月13日—17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58-2266050

  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fy.gov.cn/content/detail/61b6f5ee886688750c8b45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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