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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积极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升级版”助力乡村振兴提档加速
2021-12-22 来源: 作者:

  

  近年来,滁州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牢粮食安全,大胆探索创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提档加速。全市已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544.2万亩、占耕地面积54.9%,2021年任务量全省第一。2018年以来,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现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三连冠”,荣获2019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单位。

  一、把握“四个关键”,不断提升建设质量

  一是精确谋划,高标准立项。充分考虑土地规模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等需求,制定《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编制纲要》《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规划设计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优先向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布局,精准建立项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2021年全市入库项目89个、面积111.35万亩。

  二是精心建设,高质量实施。抓技术指导。制定《滁州市农田建设专家库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入库专家116名,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解决难题。加强业务素质提升,市、县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技术培训24次、受训730多人次。抓日常监督。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力度,投入357万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定《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信用行为管理制度》,建立黑名单制度和监管平台,严格执行工程终身质量责任制,对11家建设单位给予“黄牌”警告。抓督查调度。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制度,建立质量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是精准把关,高标准验收。聚焦项目标准高、工程质量优、任务数量足,在抓好上图入库、勘察设计、竣工结算等基础上,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队伍组织验收,严把项目工程质量。目前,全市近3年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用后,年亩均节水达120方,道路通达率超97%,耕种收机械化率超95%,耕地质量等级高于全市平均1.2个级别。

  四是精细管理,高效率运行。制定《滁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实施细则》,推行“任务落实责任化、管护主体专业化、整治管护一体化、督查考核常态化”长效管护工作机制,全市组建500余人的专职管护队伍。推行“专管员+专业机构”等5种管护模式,突出日常管护、应急管护和定期管护。强化资金保障,市级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后续管护奖补,各县相应安排管护资金,如定远县创新设立水利工程管护补助经费,每年拿出养护奖补专项资金800万元。

  二、坚持“四个结合”,着力扩大聚集效应

  一是与脱贫攻坚相结合。坚持以原贫困地区为重点,优先安排原贫困村高标准农田项目15个、治理任务13.13万亩,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提供坚实平台。2020年,来安县邢港贫困村通过建设0.88万亩高标准农田,整合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022.1万元,建设蔬菜加工、净菜加工和烘干房项目,实现村集体年收益7.87万元,54户贫困户收益分红5.25万元、户均增收972元,助力该村如期脱贫摘帽。

  二是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按照“设施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全程机械化、服务专业化、管理数字化”标准,聚力打造2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区,引导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注入社会资本和技术等要素,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变成“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目前全市高标准农田建成项目区内拥有优质专用粮基地300余万亩,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滁菊和芡实等地方特色农业70万亩、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20余个。

  三是与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制定《关于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新增耕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要求,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年来,全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产生新增耕地844.24亩,其中报省备案525.35亩。全椒县六镇镇大殷村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试点,通过小田改大田、废弃塘坝沟渠平整、林草地还田等措施,共新增耕地435.83亩。

  四是与改善人居环境相结合。坚持以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农田建设与村庄建设,着力打造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美丽田园,全市有38个乡村依托28万亩高标准农田,一体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其中有19个村被省评为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明光市戴巷村陆郢组将3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的水、路、林工程与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进行有效衔接,拓展了村庄传承农耕文化、生态涵养、休闲观光、乡村旅游等功能,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陆郢模式”在全国推广。

  三、拓宽“四个渠道”,健全稳定投入机制

  一是稳定地方财政投入。3年来,全市共争取财政资金29.2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6.57亿元、省级财政资金6.07亿元;市、县配套财政投入6.64亿元,不折不扣落实农业农村部亩均财政投资标准不低于1500元的要求。2021年建设项目亩均财政投资标准达到2250元。

  二是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创新投融资模式,采取联合发债和独立申报发债方式,2020年专项债券发行保障项目入库5个、总投资30.6亿元,其中申请发债金额16.3亿元,明光市已发债1.8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0.52亿元。与此同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约0.22亿元。

  三是加快整合涉农资金。鼓励和引导乡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整合涉农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缺口互补、共同发展。据统计,2019年以来全市有50多个乡镇、300余家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资金投入、流转土地、自建工程等方式参与农田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约2.3亿元。

  四是鼓励经营主体参与。选择一批土地流转集中、规模经营集聚、产业化水平较好的地方作为项目区,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引导项目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筹资参与项目建设,力求达到“双赢”结果。据统计,全市有21个新型经营主体作为申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444.5万元。


原文链接:https://nyncj.chuzhou.gov.cn/xwdt/zthd/msgc/1104218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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