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征途上,正确认识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足两个目标的关系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这一科学论断启示我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是共同富裕的重要特征,也是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内在要求。 曾有观点错误地认为,物质文明建设是“硬劳动”,精神文明建设是“软劳动”,因而在认识和实践层面一度存在重硬轻软的倾向。这既低估了精神文化的力量,也忽视了物质与精神相互关联促进的辩证关系,更违背了共同富裕科学内涵的题中之义。
作为个体,我们栖居于物质与精神两个家园。物质家园是人们生理上“活着”的依托,而精神家园才是人超越于其他动物、之所以为人的依托。正因为追寻价值意义、抱持理想信念、怀揣道德情感、渴求知识美感,人才能挣脱“物化”桎梏,实现文化本质,从而拓展生活趣味、增添人生厚度、丰富生命可能。于社会而言,精神文化是旗帜,是导向,是民族凝心聚力的粘合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催化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不能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自然离不开精神文明建设滋润人心、德化人心。 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物质与精神不可偏废。辩证法启示我们,物质与精神可以互相转化。仓廪实而知礼节,物质富裕是精神富足的基础。反过来看,精神文明建设亦能为物质文明建设提供动力。先进的思想文化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反之,落后的、错误的观念如果不破除,就会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桎梏。 从近一亿贫困人口成功脱贫,到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得到满足,但离物质富裕与精神富足尚有差距,农村仍是共同富裕的短板。在有的乡村,淳朴乡风面临消解,乡村治理难度加大,精神荒芜现象客观存在。这与工业化、城镇化对乡土社会的冲击有关,亦与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均衡有关。一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软硬件供给不足;一些文化服务设施脱离群众需求,长期闲置;一些传统乡土文化资源,未充分传承与利用……这些都制约着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激发与满足。 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衡量幸福指数的重要尺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要素。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农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期待也越来越高,并日益个性化、多样化。因此,要更精准地锚定群众实际需要,增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让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真正发挥作用、惠及群众。要以农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为载体,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文化知识等巧妙融入,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要想办法激发农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鼓励他们自我组织、自我表现、自我创造。要充分发掘利用传统乡土文化资源,推动民俗文化、民间技艺等保护性传承、创新性转化,做优做强文化产业。
全面富裕的乡村,既需物质世界富足丰盈,也需精神花园明媚灿烂。如此,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才会不断增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才会成色更足、质量更高、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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