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旧公园将翻新,还要新建几座凉亭……近日,在闽清县梅溪镇梅埔村,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的乡村环境整治工程(一期)项目正式公示。这样的为民办实事,源于当地推出的村级事务服务清单制度,目前创新举措正向全市范围推广。 善用好制度,办事有章法。今年村“两委”换届期间,一笔用于支持省派第一书记村的帮扶资金进了梅埔村村财。彼时,该村“一肩挑”书记黄荣刚上任,驻村第一书记黄起豹也才刚对接上新班子。 要花这20万元,流程怎么走?“有了‘教科书’,处理村务工作,很快就能上手。”黄荣所说的“教科书”,就是试行版《闽清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规程指南》。 按照指南,动用这笔资金建设工程属于村级重大事项,需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指南上,各道流程经过图解一目了然,村“两委”立马按图操作——村党组织提议资金用于提升村貌方面,成员随即花十几天征询村民意向,再经村班子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最终确定在白河江、上梅埔、下梅埔等自然村各建一个凉亭,并修缮旧公园和文化长廊。 项目迅速公示,即将进行招投标。“经费会不会进入私人腰包?”“这个不必担心!”面对部分村民的担忧,黄荣斩钉截铁地说。这份底气来自指南——在工程采购部分,具体流程都被画出来、晒出来,并向村民公开。 底气还来自村务监督委员会。“现在,村务监督委员的工作不再只是看看发票。”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郑云冰说,梅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党支部副书记和两名村民代表组成,对村内事项的决策程序规范、决策失误纠偏、审核签字上报等进行全程监督。 梅埔村的实践是上述指南应用的一个缩影。今年村“两委”换届后,闽清新当选村(社区)干部比例达到49.3%。如何让新的“领头雁”用好权力、挑住重担、为民服务?11月4日,试行版《闽清县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及规程指南》出炉,设置议事决策、三资管理、工程采购、阳光村务等7个类别,共30个事项,为村级事务详细“划边界、晒清单”。 “我们还绘制了运行流程图,做到一事一流程,推动村干部按章办事。”闽清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经过为期5天的新一届村(社区)主干培训班,村干部已对这套“教科书”烂熟于心。 目前,这一清单已由市委组织部向全市推广。各地结合实际,推出相应指南,成为基层干部新上任的“必修课”。 (记者 林瑞琪 谢星星) [收藏] [打印] [关闭] 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gzdt/nydt/202112/t20211215_4269597.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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