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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为乡村振兴注入金融“活水”
2021-12-22 来源: 作者:

  

  金融支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日前,市委乡村振兴办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的可得性和便利度,持续改善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融资状况,助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完善五类金融服务 满足农村多样化发展需求

  根据《意见》,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立足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新任务和我市实际,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完善基础金融服务,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更好地满足农业农村发展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乡村产业类,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先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体系、智慧农业建设等领域,创新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粮食生产、十大乡村特色产业、特色现代农业“4222”工程、农业品牌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三产融合新业态等。

  乡村建设类,要推动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乡村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农村建设品质提升行动重点项目,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助推提质提档,全面提升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水平。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建筑风貌、农村供水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试点示范项目等。

  公共服务类,要引导金融资源投向农村公共服务领域,支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文化教育、医疗保障等生活***务业,扶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动乡村公共服务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重点支持领域包括生活保障服务、商业服务配套、农业生产服务配套等。

  资产抵押类,要积极创造条件,持续完善土地确权颁证、流转交易、抵押物处置等配套机制,支持扩宽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范围,畅通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融资链条,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闲置资产资源。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农民资产抵押、农村集体资产抵押、农业生产资产抵押等。

  人才支撑类,要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投资回报周期等,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农业农村创业主体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农业农村创业创新人才、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平台等。

  二、强化五项组织保障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畅通金融供需信息方面,市委乡村振兴办将与金融机构建立定期会商协调、沟通交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互通共享金融和乡村振兴领域的政策措施、数据信息、重要项目、重大活动等,促进金融供需对接,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精准度。

  优化金融政策环境方面,将完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运行机制,强化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防控;探索建立涉农领域信贷业务主办行制度;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适当提高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将金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纳入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方面,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推进银农对接、搭建融资平台、创新服务模式等举措,进一步完善优化金融服务供给;采取“线上+线下+展位”推送金融惠企政策,鼓励涉农市场主体通过福建“金服云”、泉州小微企业服务平台等与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深化金融助力驻乡入村,以乡村振兴特色乡镇、农业产业强镇、整镇推进“五好”创建乡镇等为重点,探索组建金融服务团队和村级金融指导员,全面开展“一对一”陪伴式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搭建金融信用体系方面,推进乡村信用工程建设,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信用户(场、社)、信用村、信用乡(镇)等创建认定,构建市、县两级域内“共建、共认、共享”的乡村信用数据库;加快推进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主体的信用采集评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相关部门定期更新发布并向金融机构推送试点示范类县、乡、村名单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等。

  推广金融普惠成效方面,做好金融政策解读,正确引导金融资本有序进入乡村振兴领域;持续开展涉农金融创新产品评选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之间互鉴比拼,创新开发更多金融产品投向乡村振兴领域;总结提炼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推广我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成果。


原文链接:http://nyncj.quanzhou.gov.cn/xxgk/gzdt/202112/t20211214_26697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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