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为了能够进一步的让农民朋友们,感受到农村土地带来的利益,同时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农村的土地,国家不仅下发了一定的补贴,来提高农民朋友们的种植积极性,同时还将农村的土地资源进行了盘活,特别是在土地和宅基地进行了确权以后,土地能够进行承包流转,宅基地能够进行盘活,甚至可以允许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入市。
但是在农村土地实际使用过程中,却依旧出现了很多滥用、乱用土地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侵害了农村居民的土地权益,更导致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遭到了闲置、土地的耕地地力出现了下降,甚至最为严重的还破坏了农村土地资源。所以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国家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并对以下三类行为加以严查和处罚!
首先就是私自占用耕地以及农田盖房子的,去年就已经提出了,一旦存在占用耕地盖房子的,就要缴纳一定的耕地占用税,如果是特别严重的行为,可能会被强制拆除,要知道耕地的红线是不能碰的,而且农村的土地都是各有用途的,想要盖房子就必须向上级申请宅基地用地,不能够私自盖房子,也不能够强占农田。
其次就是进行土地买卖,农村土地改革是在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同时通过土地改革国家也允许农村居民开展土地流转、土地抵押、土地入股等方式开展创新创业发展,但是现阶段许多农村居民却存在将农村土地占为己有,私自出售给他人的情况,这违法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相关责任人将会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就是毁坏、破坏耕地资源的,现阶段许多农村地区的土地都遭到了一定的毁坏和破坏,这大多都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自身利益,在耕地上取土、挖砂、采石、采矿等,破坏原有耕地的土壤结构和物理形态,或者在耕地上堆放各类固体废弃物和排放污染废水,导致土地资源遭到污染,严重影响到土地的种植结构,对于这一类行为国家也将会严厉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于这一类行为将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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