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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双随机”抽查确保生产主体用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2020-11-11 来源: 作者:

省农安站根据《关于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函》(黔农安站函〔2020〕8号)相关工作安排,于11月9日对威宁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生产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及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双随机”抽查。

本次随机抽取了威宁雪榕生物商贸有限公司,由我站会同威宁县农业农村局通过现场查验、询问等方式开展抽查。抽查结果显示,该企业近一年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开展较好,能较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相关规定,并就档案记录方面提出相关建议,鼓励企业将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相关抽查情况已现场记录并反馈企业与威宁县农业农村局相关部门。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生产主体“双随机”抽查,是指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主体名录内随机抽取生产主体,随机安排监管人员开展抽查工作。利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能有效避免检查工作中的盲点,较客观真实反应我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情况。今后将由省、市、县监管人员,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双随机”抽查工作,用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zwdt/202011/t20201109_65108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