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资格确认评定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查评定和现场核查确认,现将有关情况受理公示如下: 拟申请产品名称:松潘大蒜 拟确定登记申请人:松潘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拟保护地域范围: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的进安镇、十里回族乡、安宏乡、青云镇、大姓乡、镇坪乡、岷江乡、镇江关镇、小姓乡、红土镇、燕云乡、下八寨乡、毛儿盖镇、川主寺镇、黄龙乡、小河镇、白羊乡,共计17个乡镇,110个行政村、12个社区。地理坐标为介于东经102°38′16″~104°15′19″,北纬32°06′46″~33°09′14″之间。生产规模92公顷,年产量1930吨。 本次受理公示时间为30天。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向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书面反映。 联系人:陈玉娟; 联系电话:0837-7237111; 地址:松潘县进安镇金坑坝社区; 邮编:623300。 松潘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020年10月27日 注:受理公示部门指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5/2020/10/28/b1dd3c477d194c799c0a0d5846bb756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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