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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编纂工作的通知
2020-11-11 来源: 作者:

  川农函〔2020〕821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牧)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以下简称《年鉴》)编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年鉴》是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主管主办,厅办公室牵头承办,厅史志年鉴办公室(四川农业农村年鉴编辑部)承编的反映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文献资料。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农业农村厅组建了厅主要领导担任编委会主任的四川农业农村年鉴编纂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年鉴》编纂出版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确定撰稿人员,做好年鉴资料收集、整理、编纂等工作,确保《年鉴》顺利编纂出版。

  二、组稿范围

  《年鉴》主要反映2019年度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请各单位按照《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编纂方案和大纲要求(附件1),认真组织收集有关图文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为加快推进《年鉴》编纂工作,请各单位将办公室负责同志、具体撰稿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10月15日前报送厅史志年鉴办公室(附件2),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二)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把稿件政治关、文字关、事实关、保密关,严格按照编纂大纲组稿安排和规定时限报送,报送资料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市、州局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文稿质量。

  联系人:李建军 雷映宏

  联系电话:028-85571033 85578373

  电子邮箱:scnyncnj@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内省农广校305室)

  附件:1.《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编纂方案和大纲

     2.《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分管负责同志及撰稿人联系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1

  《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编纂方案和大纲

  一、指导思想

  《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及重大事项,凸现四川农业农村工作取得的成绩,总结发展经验,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科学谋划、决策、部署、指导和开展工作提供丰富资料,为社会各界了解、研究、宣传、支持农业农村工作提供信息资源,为编史修志积累资料。

  二、编纂要求

  (一)编纂体例。年鉴编纂体例采用篇目、类目、条目梯级编辑法,内容尽可能条目化。条目化是年鉴文稿撰写的基本要求,本年鉴除特殊稿件外,其他所有文稿均应列出条目。条目的标题要确切,不宜过长,应简练地反映和概括条目内容;一个条目不应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主题;且“何时、何地、何事,何人(机构)、何因、何果”六大要素要齐全。记述事实要客观、准确、简练、完整。行文述而不论,切忌空话、大话、套话。所有条目均只记述2019年度工作的事实,不作历史回顾。

  (二)综述文稿。按照“基础信息+大事要闻”的原则设置条目,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局提供文稿4000字左右,各县(市、区)局提供文稿3000字左右,分条目记述,稿件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信息。省厅各处(室、局)按照业务分类概述2019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局介绍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设施设备等情况。

  2.自拟条目。介绍本单位工作重大成就、重大举措、重大事件、主要经验、特色活动,可分列8-10个条目。党建工作、党风廉政、扶贫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也要作为重要内容记录,无本行业特点工作不作记载。

  3.获奖情况。2019年度单位或个人获得省、市(州)以上表彰表扬等有关情况,包括荣誉名称、授予单位、时间、奖次等基本内容。

  4.领导名录。介绍2019年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姓名、性别和职务。

  5.综述稿件须按国家规定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和计量单位的统一规定执行。对行政区划和单位的称谓应用第三人称,切忌用我省、我市、我州、我局、我中心、我院的称谓,应用××省、××市(州)、××中心、××院实名;重复使用时可用全省、全市(州)、全所、全院、该省、该市(州)、该中心、该院代名。

  (三)图文稿件。为充分发挥《年鉴》宣传及资政存史作用,增强《年鉴》观赏阅读性,丰富编纂内容,《年鉴》将用少量篇幅设置图文彩色页面。

  1.前置彩页。收载农业农村部领导视察指导四川农业农村工作图片;省委、省政府和省厅主要领导指导四川农业农村工作图片;行业权威、著名学者及国内外友好人士参加四川农业农村活动的图片资料。

  2.直属单位、市(州)局彩页。以随文配图形式集中反映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有关工作。每个市(州)根据工作情况,可推荐本行政区内2-3个县(市、区)展示工作亮点特点,推荐名单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省厅史志年鉴办公室。

  3.名优企业彩页。各名优企业宣传企业文化、展示科技和发展成果,彰显其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年鉴》可根据组稿计划和企事业单位需要适当安排彩页版面。

  4.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局和推荐入选彩页版面的县(市、区)局各提供特色图片4-5张,不单独提供单位简介。各名优企业提供特色图片5-6张,单位简介800-1000字,包括成立时间、主要职能、发展历程、产品介绍、获奖情况。数码图片大小不得低于2M,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三、类目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特载。刊载上级和农业农村厅有关农业农村工作重要文件(厅办公室)。

  (二)领导讲话。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讲话,省厅主要领导讲话(厅办公室)。

  (三)大事记。记录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大事、要事、新事、特事,一事一条,不用标题,按时间顺序逐条排列(厅办公室)。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省委农办秘书处)。

  (五)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厅党建工作、惩防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机关党办、机关纪委)。

  (六)农业投资、产业扶贫、农村保险和农村金融(计划投资财务处)

  (七)农业科技教育、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科教处)

  (八)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交流合作处)。

  (九)种植业、农药肥料(种植业与农药肥料处)

  (十)种业发展和管理(种业发展处)

  (十一)畜牧兽医业、屠宰产业(畜牧兽医局)

  (十二)饲料工业、兽药产业(饲料兽药处)

  (十三)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处)

  (十四)渔业渔政(渔业渔政处、水产局)

  (十五)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初加工和休闲观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处)

  (十六)农垦和热作产业(农场管理局)

  (十七)农业综合改革(农村改革处)

  (十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发展规划与农业园区处)

  (十九)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市场与信息化处)

  (二十)农村经济与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培育。(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处)

  (二十二)农业设施、农田建设管理。(农田建设管理处)

  (二十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处)

  (二十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宜居乡村建设协调处)

  (二十五)乡村治理。(乡村治理指导处)

  (二十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

  (二十七)综合保障。厅机关综合服务、后勤保障等主要工作(厅办公室、后勤中心)

  (二十八)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人事处)

  (二十九)离退休干部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三十)直属单位工作。省厅直属单位有关工作,包括基础信息、主要工作、获奖情况和领导介绍等综述文稿和图文资料(厅直属事业单位)。

  (三十一)市(州)县(市、区)局工作。全面反映各市(州)县(市、区)局工作。各县(市、区)稿件需上报至市(州)局审核后,由各市(州)局统一报送厅史志年鉴办公室,县(市、区)局稿件按县级行政区划顺序编排,所有稿件须经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直接报送电子文档(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三十二)名优企事业单位选介。精选部分名优企业展示科技和发展成果。

  (三十三)附录

  1.政策法规选编。收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厅有关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包括产业政策和法制建设等文稿资料(政策法规处)。

  2.领导名录。2019年度省厅领导名单,各处(室、局)正副处长(局长)名单,厅属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名单(责任单位:人事处、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四、组稿时间

  请各市(州)局、厅属各单位、入选彩页版面的县(市、区)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在2020年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彩页图文资料和综述文稿报送厅史志年鉴办公室(均为电子文本)。

  五、编辑出版时间

  (一)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鉴》整理编修工作。

  (二)2021年1月30日前申请书号,完成初稿总纂工作,报请厅领导和年鉴编纂委员会审定。

  (三)2021年2月30日前交专业印务公司印刷制作。

  六、印数、编辑、印刷形式

  预计编印4000册。大16K开本,约250万字左右。文稿页面采用双胶纸单色印制,图片页面采用铜版纸四色印制,封面采用特种纸配图印制,图文并茂,精装成册。

  七、发送范围

  《年鉴》呈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参阅,向农业农村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志编委、省文史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免费赠阅。

  

  附件2

  《四川农业农村年鉴》(2020)办公室负责同志和撰稿人联系表

  

  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

   

  办公室负责同志

  职  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撰稿人

  QQ

  E-mail

  移动电话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10/19/5f0bbc2f90e34c60af514f5e8d2c0cf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