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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的通知
2020-11-11 来源: 作者:

  川财农〔2020〕144号

  有关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确保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工程效益,经研究,现下达你地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方向

  本次安排下达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维修养护、损毁工程修复等方面。

  二、强化资金监管

  各地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78号)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后管护资金绩效目标(附件2)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同开展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附件:1.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2.2020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支持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6日

  川财农〔2020〕144号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11/10/f9c026c1ff884c8bac3b74ed22d709f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