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业农村局,厅属有关单位: 援埃塞俄比亚农业职业教育技术援助项目(简称“埃塞农业职教项目”)是中埃塞农业合作的重要内容。根据项目计划安排,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拟在全国范围选拔10名教师赴埃塞俄比亚执行农业职业教育技术任务,任务执行时间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具体时间视新冠脑炎疫情进行调整。为协助做好本次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的条件要求 各地推荐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业要求。根据项目课程设计,主要选派作物(玉米、水麦、水稻)、园艺(蔬菜、植物保护)、灌溉(小规模灌溉)、水土保持、畜牧(奶牛、家兔养殖)、兽医(临床、外科)等6个专业领域的专家。 (二)工作职责。 1.理论教学:根据学期计划开展好课堂教学; 2.试验示范:传授实用农业技术; 3.能力培训:培训教师、学生和农技人员; 4.咨询建议:为埃塞农业职教发展提供指导和建议; 5.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愿意投身于农业援外工作;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3.能熟练运用英语进行专业课程的教学、培训和示范; 4.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高,可较好开展生产一线试验示范工作,具有教学培训经验者优先; 5.中级(含)及以上职称。 二、执行任务的时间和地点 2020—2021学年项目工作时间为9个月,入选的中方教师计划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赴埃塞执行农业职教任务,具体视新冠肺炎疫情调整。 三、选派专家待遇 外派教师待遇按《财政部关于印发〈援外出国人员生活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7〕52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由国外津贴和艰苦地区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国外津贴执行正高13280元/月,副高11360元/月,中级9600元/月;艰苦地区补贴执行9900元/月。教师派遣单位对在外执行援外任务的教师保留国内待遇的,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在教师完成援外项目后为派遣单位发放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补贴。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积极配合做好符合条件、有援埃意愿人员的推荐报名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报名表、履历表报送至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由我处统一报送农业农村部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霍拥军,联系电话:0771-2182796,电子邮箱:gxnytwjc01@163.com。 附件:1.援埃塞农业职教组专家报名表 2.援埃塞农业职教组专家履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6642881.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