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桂农业发〔2017〕48号)(以下简称《指南》)于2017年8月2日实施。《指南》的实施规范了我区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蚕种生产经营者、经营者和广大蚕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区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随着社会及经济发展,《指南》中的一些规定不利于指引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业务。为贯彻落实国家新政策、新文件的精神及要求,适应我区蚕种生产新形势,我厅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对《指南》进行修改并起草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纸质(加盖公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方式发送到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的电子邮箱gxczgl@126.com。 ? ?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站联系。联系人:李燕飞,联系电话: 0771-3245481、18076639575。 附件: ? ? 1.《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南》修改说明 ? ? 2.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 3.《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6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jcxxgk/tzgg/t69449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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