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省农业农村厅召开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本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常委会议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要求,认真汲取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张永林副厅长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张永林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农机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安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坚决落实,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入脑入心、真正践行。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到抓工作、防风险的全过程,真正用劲发力,严防简单化、一般化地抓。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平稳发展。
国庆长假期间,我省发生了松原扶余10.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严重,令人痛心,发心深省,影响极为恶劣,给节日喜庆气氛带来了极为不和谐的因素。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同时也暴漏出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漏洞。我们农业农村部门一定要以此为戒,认真查找工作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盲点和漏洞,排除安全隐患。景俊海省长在全省交通安全治理专题会议上指出: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的“四不”问题,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工作措施不细化、各方责任不落实。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在我们农业部门同样存在,特别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但有些问题我们也要正确面对,不能回避,要在发展中探索解决。分析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不是拖拉机有牌、驾驶员有证就会避免的,主要是载货车非法改装、超载、疲劳驾驶、货车违法载人的原因造成的。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一些教训,如果拖拉机没有牌证,要是遵守法律规定不上路,也可能减少一些客观因素。为此我在这里强调: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让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机操作人员守住法律底线。执法人员也要加强对无牌拖拉机行驶和无证驾驶的相关处理。
从近期各工作组深入全省各地了解的情况看,目前,无牌拖拉机行驶、无证人员驾驶、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问题在农村仍然存在,尤其是在春播和秋收农业生产季节更为突出,必须引起我们农业农村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超常规举措,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因地制宜,严防布控,确保安全稳定。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三秋”农机安全生产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切实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并已下发了《吉林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这次专项整治的总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安全意识不能少,安全规程不能违,安全教育不能缺,安全投入不能省,安全管理不能松),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的,针对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利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总体工作原则是,坚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清底数、重实效。重点对秋冬季农机作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排查事故隐患,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一)做到三个严防。一是严防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二是严防拖拉机出现违法载人行为;三是严防拖拉机运输机组超载运行。要突出早、晚等重点时段,突出农机使用等重点人群,对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束手无策,毫无作为,对于无证驾驶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置,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农机安全事故。
(二)强化违规治理。一是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对所有村屯都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每一台拖拉机、每一台联合收割机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应该担负的管理职责。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要集中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深入村屯、田间地头、拖拉机租赁市场,加大检查频次强度,把“四不两直”常态化,建立严查严管机制,坚决扭转管理不到位的被动局面。
(三)排查风险隐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政府领导下,牵头负责组织各乡镇逐村逐户排查摸清无号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数量、使用情况。对无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采取分类处理;一是手续齐全(有来历证明和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检验合格的,按法规要求实施登记管理(来历证明遗失的,可以由村委会和农机合作社出具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也可以由本人做出承诺);二是手续齐全,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上牌,这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我们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三是超出使用年限、检验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四)强化反光标识使用。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粘贴反光标识,虽然是生产企业和农机所有人的责任,但是,为了保秋收、为了保安全,各地要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各市县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反光标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人员逐台筛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粘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坚决扛起防范农机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一是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农业农村系统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责任链条和工作闭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划片包干,层层夯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岗位责任,决不允许责任落空。二是强化督查,防止空转。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工作组,分片包干,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农机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机制落实情况、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在整治工作中不担当、躲责任、不作为、对安全隐患无动于衷、坐视不管,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三是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农机安全工作,构建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农机安全工作机制。要密切关注秋冬季节更替,针对团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建立完善农机安全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联动应急保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和田间作业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分管领导,农机、农业综合执法、安全生产相关科(处)及农机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机构独立的农机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农机监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厅机关安全生产处、农机处、农业综合执法局及省农机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负责同志参加了视频会议。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xwfb/bmdt/202010/t20201017_7622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