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公开招聘工作安排,为做好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号公告)体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0年11月12日(周四)早7:10。 (二)地点:长春市净月区净月大街1643号,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4楼B区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二、体检要求 (一)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迟到30分钟者不得参加当次体检。对无正当理由且不向招聘主管部门请假,不按规定时限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处理。 (二)体检实行首次验证和两次编号制度。第一次验查考生身份证和第一次编号在体检开始时进行,考生要记住自己的编号,第二次编号在抽血时进行,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二次编号。 (三)体检考生要服从组织体检工作人员和带队医务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编号参加体检,体检中考生不得随意透露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及报考职位。 (四)体检全过程严禁考生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中心的,要关闭通讯设备,违者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严禁考生在亲友陪同下体检,严禁考生亲友进入体检中心,一经发现考生体检结果无效,且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找人代检或与医务人员协同作弊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考生体检结束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不得向医生护士打探体检结果,违者体检结果无效。 (八)考生体检当日空腹,携带有效身份证,带体检费现金500元。 (九)考生近期身体情况特殊的,要向医务人员说明。 附件: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号公告)体检人员名单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13196043141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1月9日 原文链接:http://agri.jl.gov.cn/zwgk/tzgg/202011/t20201109_7706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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