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用农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桂林市农业农村局总结近年来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在全市范围内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制度。 本次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将从统一试行、统一基本样式、统一试行品类和统一监督管理等几方面进行开展,实现在全国全区全市范围内通查通识。在品种上,将突出重点,抓住风险高、消费量大的“菜篮子”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和养殖水产品。在主体上,重点选择农产品市场供给率高、商品化程度高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将抓大带小,紧紧抓住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这几个大的主体,同时鼓励小农户积极参与。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推行,能有效地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从农田到餐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体系,让食品安全过程追溯工作更近一步。 下一步,桂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按照文件精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抽样主体和品种上,扩大范围、突出重点,对于承诺合格而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帮助种植养殖生产者查找原因、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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