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有关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建议的答复,对于代表提出的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发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引领作用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村庄规划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工作统筹推进力度,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村庄分类、县域村庄布局、村庄规划编制等工作要求。在河北召开全国村庄规划工作推进会,对新时期村庄规划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自然资源部专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明确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作为村庄规划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在县域、乡镇域范围内统筹考虑村庄发展布局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做好厕所革命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同时,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还在全国选择了6200多个村庄,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总结推广上海郊野单元、福建“五个留住”、甘肃历史文化保护等一批村庄规划工作范例。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将把科学规划村庄布局、推动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摆在重要位置,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督查考核的重要事项,作为省级党委政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加强调研指导,分类推进村庄规划工作,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有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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