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介发布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第三方承担单位及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我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研究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耕地土壤类别划分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官网发布了公开征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第三方承担单位的公告,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应征单位资格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新疆农业大学和石河子大学入围,列入我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第三方承担单位推荐名录。同时考虑第三方承担单位所处区域,根据行政区划和自然地理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原则,确定新疆农业大学主要承担南疆片区各地州,石河子大学主要承担北疆片区各地州(见附表),现将有关信息发布,请各地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第三方承担单位做好对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联系人:凌一波,联系电话:13919278584 附件:第三方承担单位分工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 关于推介发布自治区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第三方承担单位及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doc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nynct/gsgg/202009/6d01a74675ec4f55aef1e49dea164cc9.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