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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贵州绿茶等10个2020年贵州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任务的通知
2020-09-22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贵州省绿茶品牌发展促进会: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实用人才、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粮改饲)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162号)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0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的通知》(黔农通〔2020〕57号)精神,按照项目任务申报内容,现将2020年贵州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任务清单与绩效目标下达你们,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任务清单。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市级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责,确保任务建设进度、质量及资金安全。未经省级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任务清单与绩效目标。

二、组织做好任务实施。市(州)级农业农村局负责任务实施的技术指导、督促调度、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县级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尽快组织任务落地,扎实做好项目实施推进和任务执行情况上报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县级农业农村局要建立财务专账,规范资金使用,切实按照任务管理要求,做好财务、档案等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方式严格按照县级报账制管理,不得强制要求任务承担企业先建后补。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四、落实项目绩效考评。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按时完成建设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由市(州)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工作总结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市(州)、县(区、市)申报2021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以及后续其他资金倾斜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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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唐会周

????????电话:0851-85282712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贺剑

????????????电话:0851-85283759

????????????邮箱:sncpjgz@163.com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批准贵州绿茶等10个2020年贵州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任务的通知.docx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2009/t20200909_630166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