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0〕704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 为科学指导四川省蜜蜂核心育种场的建设,加快蜜蜂遗传改良进程,我厅组织制定了《四川省蜜蜂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1日 四川省蜜蜂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 为科学指导四川省蜜蜂核心育种场的建设,加快蜜蜂遗传改良进程,特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取得原种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且运行良好。 (二)有专门的育种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须经过专门的性能测定技术培训,育种和性能测定人员2人以上。 (三)有完善的育种设施设备,有蜜蜂形态测定设备,记录记载完善。 (四)育种蜂场具备隔离交尾的基本条件。 二、种群要求 (一)品种来源可为引进品种、地方品种或培育品种。 (二)核心群基础种蜂群数量必须达到180群以上。 (三)种蜂群工蜂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 (四)种群健康,性能良好,符合种用要求。 三、技术要求 (一)有明确的种蜂群选育方案,执行1年以上,并有年度选育工作总结报告。 (二)母系系谱清楚,记录齐全,资料保存完整。 (三)年测定数量。形态测定30群,每群测定工蜂30只以上;性能测定90群以上。 (四)必测性状。蜂王初生重、繁殖高峰季节日产卵量;工蜂初生重、吻长、第3和第4背板长;繁殖高峰期蜂群重量,流蜜高峰季节蜂蜜产量;高峰期蜂王浆单次产量(西方蜜蜂)。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8/21/910153286da343c78e39072450a5c4d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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