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农函〔2020〕717号 阿坝州农业农村局: 我厅《关于开展重点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857号)印发以后,省、州、县三级和农场按照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四川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脱贫核查评审和认定工作。经农场自评、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查初评、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查复评,以及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组对上报的脱贫认定申请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对农场实地考核,并经省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茂县国营凤毛坪园艺场达到脱贫认定标准,经向社会公示后无异议,认定其退出贫困。 按照农业农村部“凡认定脱贫的农垦贫困农场,依据有关精神可以继续申报农垦扶贫项目;对于脱贫工作组织有力、措施配套、成效突出的,在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民生政策执行中给予重点支持。”的有关要求,要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对农场的业务指导,在总结扶贫开发经验基础上,补齐短板,强化主业,因地制宜地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夯实农场发展基础,不断提升农场可持续发展水平。 同时,要进一步将中央和省委关于扶贫开发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稳步推进农场改革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以切实保障和改善农场民生为根本目标,以推动农场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为工作主线,深入推进农场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促进农场增效、职工群众增收,让农场职工有充分的获得感。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0/8/31/66ecfe17aa4e4213a740647cd2db1af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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