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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政企银交担保”金融服务模式被农业农村部列为一号案例,在全国推广
2021-12-22 来源: 作者:

  

  近日,我市探索推出的“政+企+银+交+担+保”六位一体金融服务模式,被写入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编著的农业对外合作与乡村振兴系列丛书《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研究》,在案例精选中列为一号案例全国推广。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模式研究是世界银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是在我国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跨越,推动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的背景下,聚焦金融信贷服务以及农业保险扶持两个领域,尝试回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需求特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供给的特征、目前农业保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有的特征和模式,以及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国际经验等问题。在该书第二部分案例精选中,“‘政企银交担保’六位一体助力新型主体:四川德阳模式”在众多案例中排在首位。

  “政企银交担保”模式,通过与政府、企业、银行、担保、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实现“政府出政策、企业降成本、农交促规范、银行来贷款、农担来增信、保险来分险”的六位一体闭环金融服务模式,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在该模式中:政府搭台把政策,主要承担制定引导政策、信号传递和分担风险等职责,降低各合作主体风险;企业运作服好务,以减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成本,保障其收入来源,提高还款能力;银行垫资保发展,银行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地为风险管理做出创新与贡献,与担保公司共同做好产品设计、信息核查、风险防控等工作,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农交鉴证变资产,在进行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时,通过在农交所办理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可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并以此为农户的贷款提供有效担保;农担担保提底气,通过省农担德阳办事处担保,有效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约束状况;保险援手抗风险,通过保险公司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其收入稳定和还款能力。六方参与主体各司其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引导、降低成本、拓展融资渠道、抵御风险、分担风险方面贡献力量。在助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展现了强大的动力,为金融服务“三农”注入了新的强劲动力。


(作者:农业农村局网站管理员)
原文链接:http://nyj.deyang.gov.cn/gzdt/gzdt/1605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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